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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1-111.02.28委員會議重要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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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2月1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32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22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5件。


TBC等5家系統經營者申請營運計畫中停播美麗人生購物台所涉申請文件爭議案:

  1. 一、依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117條及第119條等相關規定,不予進行陳述意見作業,撤銷原許可TBC等5家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異動之行政處分,並命其恢復原始播送狀態。
  2. 二、對於本案雙方爭議,後續依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之調處申請辦理,並依調處結果循行政流程簽辦後續事宜。

110年12月8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57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23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3件。


  1. 一、審酌各區域有線電視歷年之收視費用、系統業者經營環境、網路建設、收視服務品質、服務內容、提供頻道數量及財務(含財務結構、各項收入、成本)之合理性,並綜合考量整體經濟環境、人口密度、城鄉差異情形、推動數位化進展及客戶服務品質等因素,並檢視其於上一年度作出對所經營區來年之承諾事項達成情形及訂戶權益落實等,有關雙子星等7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111年度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決定如下:
    1. (一)核准臺南市雙子星及三冠王等2家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收視費用:
      1. A組:每戶每月新臺幣200元(基本頻道15個),購物頻道2個,免費頻道6個,共23個頻道。
      2. B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35元(基本頻道100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34個,共143個頻道。
      3. C-1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50元(基本頻道103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34個,共146個頻道。
      4. C-2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65元(基本頻道103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34個,共146個頻道。
      5. D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80元(基本頻道106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34個,共149個頻道。
    2. (二)核准臺南市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收視費用:
      1. 好康組:每戶每月新臺幣188元( 基本頻道24個),共24個頻道。
      2. 基本頻道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40元( 基本頻道102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31個,共142個頻道。
      3. 基+A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60元( 基本頻道105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31個,共145個頻道。
      4. 基+B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60元( 基本頻道105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31個,共145個頻道。
      5. 基+C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90元( 基本頻道111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31個,共151個頻道。
    3. (三)核准臺南市南天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收視費用:
      1. 基本200組:每戶每月新臺幣200元( 基本頻道17個),免費頻道5個,共22個頻道。
      2. 基本540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40元( 基本頻道105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25個,共139個頻道。
      3. 基本560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60元( 基本頻道107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25個,共141個頻道。
      4. 基本580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80元( 基本頻道109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25個,共143個頻道。
      5. 基本590組:每戶每月新臺幣590元( 基本頻道111個),購物頻道9個,免費頻道25個,共145個頻道。
    4. (四)前揭臺南市所轄4家公司相關行政指導共同事項如下:
      1. 應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7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訂定公平、合理及無差別待遇之上下架規章,並應依該規章實施,及不得以不正當之方法促使頻道業者對其他平臺給予差別待遇。
      2. 應加強舖設4K雙向數位機上盒,並搭配4K節目播送。
      3. 針對光節點、同軸電纜網路主幹線之放大器等設備,應優先安裝不斷電系統( UPS )之逐年提升計畫。
      4. 請持續提供低收入戶、預繳收視費用訂戶及申裝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與寬頻上網服務之用戶等相關優惠方案。
      5. 應提升公用頻道與地方頻道之使用效能及內容多元性,並提升與地方公益團體或學校合作製播內容之比例,以落實公用頻道及地方頻道設置之宗旨與精神。
      6. 應持續製作本國優質節目,積極投入在地文化並保留地方特色,並建立在地新聞網,以強化傳播在地資訊與本國文化。
      7. 應具體規劃並落實本國文化頻道或節目上架之優惠機制,以促進多元傳播需求及弱勢族群傳播權益。
      8. 應具體規劃並落實訂戶個資、收視行為及加值應用之相關資料蒐集、儲存、處理、利用及保護等作業之明確標準作業辦法及措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法規。
      9. 請持續配合地方政府等機關構,加速提供智慧城市等多元加值應用服務及內容。
      10. 應思考規劃有線電視結合寬頻服務、OTT TV及其他多元加值服務,強化異業結盟,以提高有線電視收視戶數。
    5. (五)另前揭臺南市所轄雙子星及三冠王等2家公司相關行政指導個別事項如下:
      應檢討客服能量及服務流程,改善客服接聽率與便利性,提升服務品質。
    6. (六)核准澎湖縣澎湖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收視費用每戶每月新臺幣560元、金門縣名城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收視費用每戶每月新臺幣590元、連江縣祥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收視費用每戶每月新臺幣550元。
    7. (七)前揭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所轄3家公司相關行政指導共同事項如下:
      1. 應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7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訂定公平、合理及無差別待遇之上下架規章,並應依該規章實施,及不得以不正當之方法促使頻道業者對其他平臺給予差別待遇。
      2. 宜具體規劃並落實寬頻網路建置,以提供數位加值及寬頻上網服務。
      3. 針對光節點、同軸電纜網路主幹線之放大器等設備,應優先安裝不斷電系統(UPS )之逐年提升計畫。
      4. 請持續提供低收入戶、預繳收視費用訂戶及申裝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用戶等相關優惠方案。
      5. 請持續提升公用頻道與地方頻道之使用效能及內容多元性,並提升與地方公益團體或學校合作製播內容之比例,以落實公用頻道及地方頻道設置之宗旨與精神。
      6. 應具體規劃並落實本國文化頻道或節目上架之優惠機制,以促進多元傳播需求及弱勢族群傳播權益。
      7. 應具體規劃並落實訂戶個資、收視行為及加值應用之相關資料蒐集、儲存、處理、利用及保護等作業之明確標準作業辦法及措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法規。
    8. (八)另前揭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所轄3家公司相關行政指導個別事項如下:
      1. 澎湖縣澎湖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1. (1)請持續製作本國優質節目,積極投入在地文化並保留地方特色,並建立在地新聞網,以強化傳播在地資訊與本國文化。
        2. (2)為保障澎湖縣桶盤嶼、大倉嶼、員貝嶼等3離島民眾收視權,應具體規劃建置有線電視服務。
      2. 金門縣名城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請持續製作本國優質節目,積極投入在地文化並保留地方特色,並建立在地新聞網,以強化傳播在地資訊與本國文化。
      3. 連江縣祥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 (1)請持續製作本國優質節目,積極投入在地文化並保留地方特色,以強化傳播在地資訊與本國文化。
        2. (2)應持續依基本頻道全部高畫質播送期程計畫辦理,如頻道商無法提供訊號升級作業,請另以其他優質HD頻道替代。
    9. (九)前揭7家公司之裝機、復機、移機費予以維持。
  2. 二、應提供與申報111年度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時所檢附相同品質之頻道數量及內容,節目頻道數量及內容之調整足以影響收視戶權益時,應依「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辦理,本會並得重新審核其頻道收視費用。
  3. 三、對於前述行政指導事項及費率審核會議之意見,請平臺事業管理處持續注意及督導業者進行改善,相關應辦理事項將作為下年度費率審查之重要參考依據。

審議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案,並依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


  1. 一、審議通過廣播及電視事業諮詢會議納入性別比例原則條文修正草案預告結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電視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及「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發布及刊登公報事宜。
  2. 二、另配合前開二法規命令發布,續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電視事業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作業要點」及「廣播事業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作業要點」發布事宜。

  1. 一、壹電視新聞台109年9月4日播出「1800晚間新聞」節目、年代新聞台109年9月5日播出「07000800年代早報」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8條第3項所訂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各予以警告。
  2. 二、109年9月5日東森新聞台播出「夜貓子新聞」節目、寰宇新聞台灣台播出「寰宇整點新聞」節目,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予以改進:
    新聞媒體報導重大刑案,如需使用監視器畫面,不宜過度重複播出與描述細節,及減少使觀眾受心理衝擊之畫面。
  3. 三、109年9月5日民視新聞台播出「民視午間新聞」節目、三立新聞台播出「正午新聞」節目、TVBS新聞台播出「午間12.13新聞」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8條第3項所訂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各核處新臺幣20萬元。
  4. 四、109年9月5日中華電視台播出「華視午間新聞」節目、華視新聞資訊台播出「華視午間新聞」節目,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予以改進:
    報導內容雖無重複播放或強化對兒少施暴之內容,惟爾後類此報導可在畫面加註警語,以提供民眾可採取的行動資訊。
  5. 五、東森新聞台109年1月11日「大選看東森」節目報票異常案:
    1. (一)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予以改進:
      1. 事前擬具並確立內部控管機制:(1)建置報票、計票系統防呆機制。(2)建立播出錯誤資訊時之更正程序。(3)確保人力充足及加強人員培訓,做好票數確認程序,落實報票、計票作業事前演練。
      2. 節目播出時之開票資訊揭露及錯誤更正機制:(1)以主播口述及鏡面顯示方式,提供票數資料來源,以提供查證,並明顯標註「最後票數認定以中選會票數為依據」。(2)倘出現錯誤訊息,除由主播或主持人及時口述更正外,同時應持續於畫面呈現更正資訊(如跑馬燈字幕等方式)。
    2. (二)對於同樣有製播開票節目之業者,重大選舉開票日前,函請業者、相關同業公會及學會檢視選舉新聞報導及報票作業流程,以確保自律內控機制有效運作。
      1. 電視臺應檢視其報票作業程序是否妥適,有無防呆檢核機制,報票時相關資訊揭露及錯誤更正程序是否完備,並落實相關報票計票人員之事前教育訓練及模擬演練,並做成教育訓練紀錄,且事前檢測相關設備系統之穩定性、正確性,以防止類似資訊錯誤情事發生。
      2. 相關內部控管機制,建請衛星公會及電視學會就業界實務運作,針對報票節目研擬共通性的標準作業流程及防免措施,以利業者自律及遵循。
  6. 六、三立新聞台未報導立法委員王定宇涉私人領域事件,因製播新聞係屬新聞自主專業範疇,本會予以尊重,本案已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2條規定,提送該公司新聞自律委員會討論,本案諮詢意見作為本會監理參考。

110年12月15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05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24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6件。


  1. 一、許可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換發「三立財經新聞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並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規定附加負擔,該公司如未履行,本會得依同法第123條規定廢止全部或一部之處分,負擔內容如下:
    1. (一)該公司「三立財經新聞台」依本會110年6月9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1048018020號函製播財經新聞與財經節目、國際財經新聞節目比例、財經、經濟發展、產業趨勢專題報導與節目比例、與「三立新聞台」共用比例情形,應按季提交「三立財經新聞台」之內部自律組織外部委員查核,並將查核情形於官網公開暨函知本會。
    2. (二)該公司就「三立財經新聞台」依承諾專設之內部自律規範機制,於文到之次日起一個月內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2條報本會備查。
  2. 二、該公司之補正資料及面談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並通知其依委員會議意見確實執行,相關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1. 一、許可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換發「Pet Club TV 」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並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規定附加負擔,該公司如未履行,本會得依同法第123條規定廢止全部或一部之處分,負擔內容為:自111年起,每年採購或與臺灣影視團隊合製至少13小時節目於本頻道播出,並應於每年年度結束後1個月內將執行情形函報本會。
  2. 二、該公司之補正資料及面談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並通知其依委員會議意見確實執行,相關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110年12月22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69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25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6件。


  1. 一、許可南桃園、北視、信和、群健、吉元、金頻道、大安文山、陽明山、新台北、全聯、新唐城、北桃園、新竹振道、豐盟、新頻道、南天、觀昇、大新店民主、屏南、永佳樂、紅樹林、觀天下、鳳信、聯禾、大豐、台灣數位寬頻、新高雄、新彰數位、天外天數位、吉隆、長德、萬象、麗冠、新視波、家和、北健、三冠王、雙子星、慶聯、港都、數位天空服務、大台中數位、三大、澎湖、祥通、名城、南國、北都數位、台灣佳光電訊、大屯、中投、佳聯、新永安、大揚、北港、世新、國聲、聯維及寶福等59家(共計60案)系統經營者所提「迪士尼頻道」下架及替補之營運計畫中「頻道規劃及其類型」基本頻道變更申請。
  2. 二、許可全國數位、洄瀾、東亞、東台、東台有線播送等5家系統經營者所提「迪士尼頻道」下架及基本頻道數量補實之營運計畫中「頻道規劃及其類型」基本頻道變更申請。
  3. 三、許可金頻道、大安文山、陽明山、新台北、全聯、新唐城、北桃園、新竹振道、豐盟、新頻道、南天、觀昇、大新店民主及屏南等14家系統經營者所提出營運計畫「頻道規劃及其類型」中「美麗人生購物台」變更申請;另「靖天購物一台」及「中台灣生活網頻道」之頻道位置異動申請,本會將另案審查。

110年12月29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42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26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4件。


審議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架構及對外公布版本,草案內容並依委員意見修正後,續提委員會議討論。


審議通過「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撥付直轄市、縣()政府款項分配作業要點」(草案),並賡續辦理向地方政府召開公開說明會事宜。


111年1月5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36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27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6件。


許可嘉佳星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登鴻頻道」,其相關補正資料及到會陳述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之一部分,該公司應依總評意見確實辦理,其執行情形列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111年1月12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57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28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7件。


許可台灣數位寬頻、大豐及新高雄等3家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共計4案)營運計畫中「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基本頻道變更申請;另付費頻道異動申請,予以備查。

111年1月19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277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29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5件。



審議通過辦理111年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補助公告事宜案,並循行政程序辦理公告事宜。


核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報「ADSL 5M/384K電路及HiNet ADSL 5M/384K上網資費」終止實施。


審議通過「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技術規範」第四點、第五點及第五點附表八與「固定通信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終端設備技術規範」第四點、第五點修正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事宜。

111年1月26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90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30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40件。


電信事業內部控制機制及資訊系統資安維護強化案:請平臺事業管理處、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儘速針對相關資安事件及營運流程之內部控制不當所造成之事件資料分別函送各電信公司,並依權責行政指導其檢討及落實內控機制、強化各項資安措施,以確保客戶權益與資料之安全維護。


落實本委員會合議制之對外發言案:

111年2月9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69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31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8件。


審議通過本會「智慧型手機系統內建軟體資通安全檢測技術規範」案,並依行政程序辦理停止適用事宜。

111年2月16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72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32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1件。


核准台灣國際纜網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網路設置計畫變更及大錸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設置公眾電信網路。

111年2月23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26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33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9件。



許可杰德創意影音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境外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TechStorm 」頻道,請該公司依總評意見確實辦理,執行情形並列為下次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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