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8月5日
- 一、同意「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屬案件授權由二層決行發文,再擬具處理結果之案件清單,提報委員會議審議及確認;並自即日起恢復授權。
- 二、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24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54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0件。
以附負擔許可財團法人台北勞工教育電台基金會換發廣播執照,負擔內容如下:
針對事業營運虧損情形進行財務改善或增加捐助財產,以於下次評鑑(112年)前,基金與累積餘絀合計(淨值)須達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核定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10年度預算書,並依規定將上揭文件函送立法院且副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另該中心110年度工作計畫書(含工作目標)予以備查。
核定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0年度預算書,並依規定將上揭文件函送立法院且副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另該中心110年度工作計畫書(含工作目標)予以備查。
許可南國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營運計畫中「頻道規劃及其類型」基本頻道變更。
109年8月12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55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55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7件。
審議通過「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播送系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事宜,且於公告實施後,函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備查。
審議通過「數位平權基礎建設補助作業要點」第三點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公告事宜。
審議通過「行動通信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及「行動通信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草案)預告結果及後續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事宜。
- 一、重以附附款許可緯來電視網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緯來綜合台、緯來日本台、緯來體育台等3頻道換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並溯自106年8月3日起生效,附款內容如下:
該公司應於112年8月2日前改正違反黨政軍條款之情形;如未於期限內改正完成,本會得不予換照。
- 二、依緯來電視網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支付訴訟費用。
109年8月19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78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56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37件。
審議通過「109年度含口述影像服務之節目製播補助申請案」審查結果案,核定補助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170萬3千元。
核發雲端新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廣播執照,並通知該公司依委員會議行政指導事項確實辦理,相關執行情形將列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許可新頻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換發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經營許可執照,其補正資料及面談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並通知該公司依委員會議意見確實執行,相關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審議通過「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告廢止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廢止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中繼式無線電話機技術規範」等5項預告廢止結果及發布廢止事宜與相關行政規則及一般公告之廢止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相關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及一般公告之廢止事宜。
109年8月26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40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57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29件。
以附負擔核發桃花源鄉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廣播執照,負擔內容如下:
- 一、請該公司於文到2個月內提報確實可行之改善財務計畫,並依該計畫補足財務缺口。
- 二、請該公司與其他電臺進行聯播或相關合作行為時,應遵守相關法規,以維持財務獨立,並於每年6月及12月底前提報其財務情形供本會檢核。
- 一、以附附款許可紅樹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換發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經營許可執照,附款內容如下:
- (一)該公司應自核准換照之日起3年內改正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第1項之黨政軍條款情事。
- (二)本會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4款規定,保留本行政處分之廢止權,如該公司未於期限內改正完成,本會得依同法第123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執照。
- 二、該公司之補正資料及面談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並通知其依委員會議意見確實執行,相關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依同法第48條第4款規定,限期於1個月內改正,並提交改正報告,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予罰鍰。其改正報告應敘明下列事項:
- 一、本案發生緣由分析,並就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規定之各款措施說明改正方式。
- 二、因應本案修正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受理申訴標準作業流程及避免再次發生之稽核機制內容,並附修正前後對照。
- 三、行政主管之責任分析及事後處理。
- 四、後續對員工(尤針對客服人員)於個人資料及隱私保護之教育訓練及相關管理制度規劃。
審議通過「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公告事宜。
109年9月2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59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58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0件。
許可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換發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經營許可執照,其補正資料及面談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並通知該公司依委員會議意見確實辦理,相關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許可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換發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經營許可執照,其補正資料及面談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並通知該公司依委員會議意見確實執行,相關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核發都會聲音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廣播執照,請該公司依下列行政指導事項確實辦理,其執行情形將列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 一、為維持社區性廣播事業之在地特性,請製播具在地特色或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自製節目,參考聯播相關規範,前揭節目請達年度節目播出總時數30%以上,並宜製播反映在地時事或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新聞。
- 二、宜聘用住址或戶籍設於服務地區之在地員工,以利製播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節目。
- 三、有關電波發射及涵蓋等相關事宜,請依本會「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達頻率和諧共用。
核發新竹之音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廣播執照,請該公司依下列行政指導事項確實辦理,其執行情形將列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 一、為維持社區性廣播事業之在地特性,請製播具在地特色或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自製節目,例如客家語言發音節目,參考聯播相關規範,前揭節目請達年度節目播出總時數30%以上,並宜製播反映在地時事或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新聞。
- 二、宜聘用住址或戶籍設於服務地區之在地員工,以利製播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節目。
- 三、有關電波發射及涵蓋等相關事宜,請依本會「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達頻率和諧共用。
核發農鄉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廣播執照,請該公司依下列行政指導事項確實辦理,其執行情形將列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 一、為維持社區性廣播事業之在地特性,請製播具在地特色或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自製節目,參考聯播相關規範,前揭節目請達年度節目播出總時數30%以上,並宜製播反映在地時事或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新聞。
- 二、宜聘用住址或戶籍設於服務地區之在地員工,以利製播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節目。
- 三、有關電波發射及涵蓋等相關事宜,請依本會「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達頻率和諧共用。
- 一、以附負擔核發福興廣播電臺股份有限公司廣播執照,負擔內容如下:
- (一)請該公司於文到3個月內建立及提報檢討節目製播品質及違規案件處理等相關管理機制,並確實落實以維持節目製播品質。
- (二)該公司須強化公司治理,並於文到3個月內辦理至少3場強化內外製節目製播及編審人員法遵意識之教育訓練,自110年起每半年辦理至少1場廣播暨衛生管理等相關法規之教育訓練,並於每年1月底前提報前年度辦理情形予本會檢核。
- 二、請該公司依下列行政指導事項確實辦理,其執行情形將列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 (一)為維持社區性廣播事業之在地特性,請製播具在地特色或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自製節目,參考聯播相關規範,前揭節目請達年度節目播出總時數30%以上,並宜製播反映在地時事或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新聞。
- (二)所播送之節目及廣告,應符合廣播電視法及衛生管理等相關法規。
- (三)宜引進外部專家學者參與節目製播品質控管之自律機制。
- (四)有關電波發射及涵蓋等相關事宜,請依本會「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達頻率和諧共用。
109年9月9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99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59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1件。
許可陽明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換發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經營許可執照,其補正資料及面談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並通知該公司依委員會議意見確實辦理,相關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 一、109年3月15日三立新聞台播出「正午新聞」、TVBS新聞台播出「上午10點新聞」等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8條第3項所訂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1條新聞報導之畫面,應符合「普」級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各核處新臺幣20萬元。
- 二、壹電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東森新聞台、中天新聞台、民視新聞台、寰宇新聞台灣台、公共電視台、台視(主頻)、台視新聞台、中視綜合台及中視新聞台等11個頻道於109年3月15日播出「新店男子隨機砍死機車騎士」新聞報導,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予以改進:
報導重大社會治安事件,內容如涉有暴力、血腥畫面,應注意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之規定,予以適當處理,並加註警語提醒,以降低民眾恐慌或引發未成年兒少模仿之疑慮。
- 三、東森新聞台109年4月14日播出「1200東森午安新聞」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8條第3項所訂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1條新聞報導之畫面,應符合「普」級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核處新臺幣40萬元。
- 四、台視(主頻)109年4月14日播出「午安您好台視新聞」節目,其內容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6條之1第1項所訂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1條新聞報導之畫面,應符合「普」級規定,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核處新臺幣65萬元。
- 五、台視新聞台109年4月14日播出「午安您好台視新聞」節目,其內容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6條之1第1項所訂定「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1條新聞報導之畫面,應符合「普」級規定,依同法第42條第3款予以警告。
- 六、壹電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中天新聞台、民視新聞台、三立新聞台、TVBS新聞台、寰宇新聞台灣台、中視綜合台、中視新聞台、華視(主頻)、華視新聞台及民視無線台等12個頻道於109年4月14日播出「房仲隨機連砍計程車司機」新聞報導,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予以改進:
本案為重大社會事件,新聞報導內容除正確傳達案情,相關畫面仍應注意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適當處理,或於播出時主播口頭提醒,必要時於鏡面加註警語,以降低該等畫面造成民眾過度驚恐或引發未成年兒少模仿之疑慮。
- 七、三立台灣台108年11月6日播出「炮仔聲」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1條第3項置入性行銷規定,依同法第54條第1款核處新臺幣60萬元。
- 八、非凡新聞台108年11月15日播出「2整點新聞」、三立戲劇台108年12月11日播出「炮仔聲」等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節目應能明顯辨認,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區隔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予以警告。
- 九、高點電視台109年1月4日播出「健康探索家」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節目應能明顯辨認,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區隔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核處新臺幣80萬元。
- 十、八大娛樂台109年1月8日播出「健康大贏家」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節目應能明顯辨認,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區隔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核處新臺幣40萬元。
- 十一、中視新聞台109年3月23日播出「開心有夠讚」節目,其內容違反廣播電視法第33條節目應能明顯辨認,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區隔之規定,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核處新臺幣65萬元。
- 十二、中天新聞台109年2月7日播出「大政治大爆卦無色覺醒」,2月27日播出「1300午間新聞」、「1600中天新聞」等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節目應能明顯辨認,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區隔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予以警告。
三大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長期受選任公職人員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間接投資,且合計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5條第4項規定,依同法第50條核處新臺幣160萬元,另因該公司已改正違法情事,爰無須命其限期改正。
核准大屯有線電視、佳聯有線電視、中投有線電視、台灣佳光電訊、台灣基礎開發科技等股份有限公司自109年10月1日起終止市內網路業務語音服務。
審議通過「電信事業免分攤電信普及服務費用之電信服務年營業額上限」(草案)預告結果及後續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公告事宜。
審議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檔案及政府資訊申請應用要點」(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事宜,併同停止適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受理人民申請提供資訊及閱覽卷宗作業要點」。
109年9月16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77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60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3件。
- 一、以附負擔換發財團法人北宜產業廣播事業基金會廣播執照,負擔內容如下:
針對事業營運虧損情形,請進行財務改善或增加捐助財產,以於下次評鑑(112年)前,其基金與累積餘絀合計(淨值)須達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 二、請該基金會依下列行政指導事項確實辦理,其執行情形將列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 (一)電臺員工人數較少,請確實評估人力員額配置與電臺營運及節目製播需求之關係,宜於財務情形改善後,適度增加製播人力或有相關規劃,以因應電臺經營及節目製播之需求。
- (二)未來計畫有關節目規劃與製作,將持續有聯播節目,請提升節目品質,並宜增加與社區互動之相關節目或活動,以持續發揮社區性電臺之在地特性。
- (三)宜加強財務管理,以改善虧損情形。
審議通過「普及偏鄉寬頻接取基礎建設計畫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公告事宜。
審議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暨「分層負責明細表」部分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下達事宜。
109年9月23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05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61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5件。
許可家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換發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經營許可執照,其補正資料及面談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並通知該公司依委員會議意見確實執行,相關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 一、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3月30日至31日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4條規定,播送未經本會許可頻道供應事業之節目,依同法第61條第3款核處新臺幣20萬元。
- 二、寶福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1月3日及同年3月30日至31日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4條規定,播送未經本會許可頻道供應事業之節目,依同法第61條第3款各分別核處新臺幣20萬元及60萬元。
- 三、另因該等公司已改正違法情事,爰無須命其限期改正。
審議通過110年至113年行動通信網路接續費率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預告事宜。
- 一、以附負擔許可富立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富立電視台」換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負擔內容如下:
- (一)個別節目時間不得逾2小時,但現場實況轉播運動賽事、跨年晚會、頒獎典禮等不在此限。
- (二)應依「衛星廣播電視節目起迄時間認定與廣告播送方式及數量分配辦法」規定辦理,並應全程或每段節目開始時,於畫面上標示節目名稱。
- (三)如於文到6個月內未履行前揭負擔,本會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3款規定,廢止本處分。
- 二、該公司相關補正資料及到會陳述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並通知該公司依下列委員會議意見確實執行,其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 (一)應依營運計畫定位,製播地方人文、鄉土民情、生活休閒、綜藝及音樂等綜合性節目,並適度提升節目製播品質,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 (二)宜注意節目廣告化違規情事,加強董事、總經理及員工教育訓練,並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
- (三)所播送之節目及廣告,應符合衛星廣播電視法及食品藥物相關法令規定,本會將列為重點查核項目。
- (四)宜引進外部專家學者參與節目品質控管之內部自律機制,並於許可之次日起1個月內將強化後之內部自律機制報本會備查。
- (五)應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於許可之次日起3個月內提交經該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個資保護機制報本會備查。
核發北台灣之聲廣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廣播執照,請該公司依下列行政指導事項確實辦理,其執行情形將列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 一、為維持廣播事業之地方特性,請製播具服務地區特色或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自製節目,參考聯播相關規範,前揭節目請達年度節目播出總時數50%以上,並宜製播反映地區時事或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新聞。
- 二、請依本會109年3月9日核發電臺執照函之說明,辦理建置同頻轉播站以涵蓋優先涵蓋區域事宜,並於115年第2次評鑑前,完成前揭建置同頻轉播站事宜;另有關電波發射及涵蓋等相關事宜,請依「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達頻率和諧共用。
- 一、中天新聞台109年1月11日播出「2020新總統新國會開票全紀錄」節目,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予以改進:
新聞事涉重大議題應謹慎核實,加強報票作業之流程管理及資料核對,宜建立查核及複核機制,確實降低錯誤機率,並列入員工教育訓練之案例。
- 二、中天新聞台109年2月21日播出「新聞深喉嚨」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3款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核處新臺幣40萬元。
- 三、民視新聞台109年3月16日、17日播出「台灣最前線」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之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核處新臺幣60萬元。
- 四、東森新聞台109年3月24日播出「關鍵時刻」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之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核處新臺幣20萬元。
- 五、中天新聞台109年3月28日播出「0900中天新聞」、「1000中天新聞」、「1100中天新聞」等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3款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核處新臺幣80萬元。
- 六、台視(主頻)108年8月30日播出「午安您好台視新聞」節目,其內容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2款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規定,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2款核處新臺幣35萬元。
- 七、台視新聞台108年8月30日播出「午安您好台視新聞」節目,其內容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2款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規定,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2款核處新臺幣20萬元。
- 八、中視綜合台108年8月30日播出「中視午間新聞」節目,其內容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2款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規定,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2款核處新臺幣35萬元。
- 九、中視新聞台108年8月30日播出「中視午間新聞」節目,其內容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2款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規定,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2款核處新臺幣20萬元。
- 十、年代新聞台108年8月30日播出「07000800年代早報」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核處新臺幣20萬元。
- 十一、東森新聞台108年8月30日播出「0700HELLO台灣」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核處新臺幣20萬元。
- 十二、中天新聞台108年8月30日播出「中天0600晨報破曉新聞」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核處新臺幣40萬元。
- 十三、壹電視新聞台108年8月30日播出「0600整點新聞」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核處新臺幣20萬元。
- 十四、TVBS新聞台108年8月30日播出「早安台灣」節目,不予處理。
- 十五、民視新聞台108年8月30日播出「民視午間新聞」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核處新臺幣20萬元。
審議通過「市內及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等4項技術規範修正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事宜。
109年9月30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29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62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31件。
審議通過「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 一、以附負擔核發彰化花園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廣播執照,負擔內容如下:
- (一)該公司應於文到3個月內建立及提報檢討節目製播品質及違規案件處理等相關管理機制,並確實落實以維持節目製播品質。
- (二)該公司須強化公司治理,並於文到3個月內至少辦理3場強化內外製節目製播及編審人員法遵意識之教育訓練,自110年起每半年至少辦理1場廣播暨衛生管理等相關法規之教育訓練,並應於次年1月底前提報前一年度辦理情形予本會檢核。
- (三)為維持社區性廣播事業之在地特性,請參考聯播相關規範,製播具在地特色或符合當地聽眾需求之自製節目或新聞,其節目應達年度節目播出總時數30%以上;相關在地節目內容播出情形,應於次年1月底前提報前一年度辦理情形予本會檢核。
- 二、如未履行前揭負擔,本會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規定,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 三、請該公司依下列行政指導事項確實辦理,其執行情形將列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 (一)播送之節目及廣告,應符合廣播電視法及衛生管理等相關法規,本會將列為加強重點查核項目。
- (二)宜引進外部專家學者參與節目製播品質控管之自律機制。
- (三)有關電波發射及涵蓋等相關事宜,請依「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達頻率和諧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