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57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45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1件。
予以換發講客廣播電臺營運主體變更為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之廣播執照。
不予許可全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凱擘新北都會台」,理由如下:
核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業務F13~F21及G10~G15頻段之特許執照。
審議通過「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及「業餘無線射頻電機技術規範」(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關鍵電信基礎設施指定及防護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關鍵電信基礎設施資通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適用電信管理法第四十九條及其相關規定之建築物範圍」公告(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衛星地球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學校實習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542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46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24件。
審議通過本會110年度施政計畫草案,並依規定時程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審議通過「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核發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業務F5~F12及G16~G19頻段之特許執照。
核准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代理國際海事衛星(Inmarsat)公司衛星行動通信業務,期間自109年9月29日至112年9月28日止,為期3年。
審議通過「電信事業重大爭議調處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行動通信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草案)及「行動通信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修正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與「政府捐助之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獎金發放原則」、「政府捐助之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具體財務績效指標核定及評核要點」廢止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及廢止事宜。
審議通過「非對稱數位用戶迴路電信終端設備及分歧器技術規範」、「超高速數位用戶迴路電信終端設備及分歧器技術規範」、「DS1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光纖網路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ISDN用戶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及「公眾交換電話網路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等6項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固定通信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終端設備技術規範」(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公眾電信網路驗證機構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47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47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25件。
審議通過「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以附負擔核准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變更行動寬頻業務事業計畫書。其負擔如下:
核發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業務F22~F27及G24~G25頻段之特許執照。
審議通過「電信事業重大事故無法提供電信服務通報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電信事業免分攤電信普及服務費用之電信服務年營業額上限」公告(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草案)、「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結果及後續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負擔特別義務之電信事業認定標準」(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公眾電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基礎設施損壞賠償負擔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低功率射頻器材技術規範」、「微波電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區域多點式微波電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等3項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2.4GHz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1880MHz至1895MHz無線專用交換機系統及終端設備技術規範」、「個人定位無線電示標技術規範」、「衛星小型地球電臺技術規範」及「1.6GHz及2.4GHz衛星通信行動地球電臺技術規範」等5項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草案暨「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五條之一及第二條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修正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規費法規定函洽財政部同意後,再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計程車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應申報之一定功率以上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公告(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公告(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28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48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1件。
許可豐盟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換發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經營許可執照,其補正資料及面談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並通知該公司依委員會議意見確實執行,相關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審議通過「不適用電信管理法第36條第4項至第6項規定之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公告(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應辦理股票公開發行之最低實收資本額與股東人數」公告(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法規發布事宜。
以附負擔核准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業務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其負擔如下:因應5G行動通訊技術發展及外在環境變化,該公司應持續辦理5G資通安全風險評估,並據以擬訂對應之控制措施及建置相關偵測防護設備,加強用戶隱私及個資保護政策與措施,且落實執行,持續滾動修正所屬5G網路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並及時提報本會核准。
以附負擔核准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業務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其負擔如下:因應5G行動通訊技術發展及外在環境變化,該公司應持續辦理5G資通安全風險評估,並據以擬訂對應之控制措施及建置相關偵測防護設備,加強用戶隱私及個資保護政策與措施,且落實執行,持續滾動修正所屬5G網路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並及時提報本會核准。
審議通過「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法規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法規發布事宜。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46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49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3件。
許可南天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換發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經營許可執照,其補正資料及面談承諾事項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並通知該公司依委員會議意見確實執行,相關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審議通過「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俟「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通過後併同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俟「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通過後併同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俟「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通過後併同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電信事業應申報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達一定比率之變動情形、申報方式、格式及施行日期」公告(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應申請核准之電信事業相互間直接或間接投資他方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比率」公告(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連接公眾電信網路之建築物責任分界點以內之簡易電信設備」公告(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適用電信管理法第四十九條及其相關規定之建築物範圍」公告(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61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50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8件。
審議通過「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修正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東森電視提報股權交易案承諾事項執行情形案,行政指導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應依限履行負擔,並分年定期將執行情形陳報本會,以持續追蹤其承諾執行情形。
審議通過「關鍵電信基礎設施資通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市內及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等5項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學校實習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審議通過「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草案)預告結果及發布事宜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539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51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27件。
審議通過「有線廣播電視營運計畫評鑑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續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及於「眾開講─公共政策參與平臺」進行公開意見諮詢60日,並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及公聽會。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522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52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25件。
財團法人澎湖社區廣播事業基金會申請換發廣播執照案,依廣播電視法第12條之1第2項規定,通知財團法人澎湖社區廣播事業基金會於2個月內提出增加捐助財產及降低虧損,以於下次評鑑(112年)前基金與累積餘絀合計(淨值)達新臺幣300萬元以上之具體可行財務改善計畫到會複審,並依同條第3項規定於改善期間發給臨時執照,有效期間為3個月。
審議通過「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修正草案預告結果及後續發布事宜案,並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會銜文化部發布及刊登公報事宜。
審議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廣播電視事業協助播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訊息補貼辦法」(草案),並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47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753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3件。
核發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業務F1至F4頻段之特許執照。
核發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業務G20至G23頻段之特許執照。
審議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0條解釋令適用期間修正案,並循行政程序將解釋令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