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卷第4期
中華民國109年8月出刊

關閉章節選單
前往上一章

審慎查證 扼止媒體失能事實是正確報導的礎石: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經驗與反思

文/胡元輝

一、前言

新聞科系學生與新聞記者莫不耳熟能詳的格言是:新聞工作的第一要義是查證,第二要義是查證,第三要義還是查證。此一說法清楚顯示,對所欲報導之內容查證是否屬實,乃新聞工作者的天職。不過,理未易明、事未易察,上述格言因此再三警惕,希望新聞工作者周延查證,以免錯誤報導,喪失得之不易的信譽。

如今媒體事業蓬勃,傳播科技創新,照理說,新聞工作者的查證作業應該更為方便才是,但一般閱聽眾對媒體的信任度卻日趨低落,對新聞報導的正確性亦多所保留,何以致之?不可諱言,「有心人」刻意操弄媒體有之,但諸多新聞媒體不能做好查證工作,以致喪失資訊把關功能,殆為其中關鍵因素。

新聞媒體未能善盡查證之責,第一線工作者自難卸其責,但要他們承擔所有責任,則不僅有失公允,更是對當前媒體生態的錯解。事實上,新聞工作者能否做好查證工作,與媒體組織是否重視查證存在密切關係。如果新聞媒體經營者不願給予第一線工作者充裕的查證資源,新聞工作者又如何能夠發現真實、報導真相?

國內外諸多研究都發現,無論是傳統媒體商業模式的崩解,或是政媒關係的糾纏不清,都是當今媒體未能堅守查證職責,喪失新聞正確性的重要原因。許多媒體的經營者為了求取生存,大幅節流,不只裁減人力,而且緊縮待遇,導致新聞品質難以維持。有的媒體甚至為了牟取利潤,向政商力量低頭,讓新聞淪為「可賣品」。

經營環境已對新聞查證造成壓力,數位時代的網絡化傳播環境又加深了事實查證的困難。在新聞媒體大量仰賴網路訊息來源的今天,不少新聞工作者既缺乏查證倫理的堅持,又無法提升自己的查證技能,以致網路假訊息不只可以馳騁於大眾的傳播網絡,還能受到媒體的「加持」,透過新聞報導深烙於閱聽眾的腦海之中。

面對當前數位傳播生態的特質,國外已有不少優質媒體強化網路及社群媒體訊息來源的查證工作,不僅訂定相關準則作為新聞工作者的作業依據,更設置事實查核(fact-checking)團隊,運用各種查證工具來面對真假難辨的網路或社群媒體訊息。甚至媒體組織之外,許多事實查核機構亦如雨後春筍般出現,被人視為新形態的新聞業,甚至以方興未艾的事實查核運動來形容。

二、全球崛起的事實查核機制

()事實查核的源起與發展

事實查核機制係2010年之後於全球快速崛起,根據美國杜克大學記者實驗室(The Duke Reporters' Lab)的調查,迄2020年6月,全球已有290個活躍運營的事實查核計畫,分布於83個國家。其中九成以上的事實查核計畫是在近10年中建置,僅僅2019年初迄今就有68個新生的查核計畫,而且只有4個計畫無法持續至今。就亞洲而言,活躍運營的計畫共有75個,數量最多的國家是印度,計有20個1。由於台灣已有數個事實查核計畫在進行,卻僅有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與MyGoPen列入該份調查名單之中,顯示全球真正運營中的事實查核計畫應該為數更多。

全球事實查核計畫調查結果示意圖
圖1全球事實查核計畫調查結果示意圖
資料來源:杜克記者實驗室官網

若就事實查核計畫的性質加以分析,杜克記者實驗室的調查發現,全球約有六成多的計畫是附屬於既有的新聞媒體組織,其他則多與大學、智庫或非黨派性監督組織合作,亦有獨立運營者。此外,根據英國牛津大學路透新聞研究中心(The Reuters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Journalism)的調查亦顯示,歐洲的事實查核計畫主要包括新聞室與非政府組織兩種模式,雖有不少計畫與既有新聞組織相關聯,但超過六成屬獨立事業或公民組織的計畫,而且有的計畫不願被歸類為新聞性質的運作,而是將之視為政治或媒體改革的一環。

全球事實查核計畫的查核對象相當多元,有的係以網路傳言、都市傳說為主要題材,有的則以新聞媒體的報導為主要目標,更有不少計畫係瞄準政治人物的言論,例如歐洲的計畫多數聚焦政治人物,除此之外則主要是針對新聞媒體。同樣的,就查核議題的領域來說亦各有青睞,有的側重一般生活訊息,如醫療保健、民生消費等,有的獨鍾科學報導,亦有不少計畫專注政治訊息。但無論哪種類型的事實查核計畫,其目的都在暴露與更正假訊息,藉以提供民眾一個清淨的資訊生態。

毫無疑問,近十餘年來興起的事實查核機制與假訊息的日趨氾濫息息相關,更是新聞媒體及政治人物公信力下降的產物。若非新聞媒體失去傳遞真實、報導真相的功能;若非政治人物喜於說謊,常常指鹿為馬、混淆是非,事實查核機制亦不可能風起雲湧,成就今天的局面。除此之外,近年來事實查核的蓬勃發展亦與Facebook、Google等巨型網路平台尋求與事實查核組織合作,以期抑制平台上大量傳播的假訊息有關。

Google與Facebook等平台原堅持它們只是資訊流通的平台,不能隨意壓制使用者的言論自由,但當代假訊息最主要的傳播通道無疑是這些巨型的網路平台。面對政府與民間排山倒海而來的批評與壓力,Google與Facebook等公司乃在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之後,陸續宣布採取若干自律作為,除透過科技偵測假訊息之外,最主要的作法即是與第三方事實查核組織合作,對被認定為假訊息者予以標示,並透過演算法放慢其傳播速度2。第三方事實查核機制的建立雖係業者解決自身問題的作為,相對的,亦使事實查核得到更多「用武之地」及發展上的支持。

即使如此,事實查核並非始於近年,其於新聞業中可謂歷史久遠。以美國為例,新聞組織於19世紀即已設置校對人員,進行某種型態的事實查核,1920至30年代,全國性的雜誌更已建立完整的事實查核部門。不過,傳統的事實查核乃是針對新聞記者的報導進行查核,未包括受報導的對象,而且整體而言,直接指陳政治人物誇大與欺騙的新聞報導在20世紀並不多見,組織化的政治性事實查核要到21世紀才開始出現。

從歐美國家的經驗來看,事實查核機制雖非解決假訊息問題的萬靈丹,但嚴謹而具公信的查核機制不僅有其可行性,亦有抑制假訊息傳播的可能性。它不僅是網路與社群平台業者在防制假訊息課題上最先合作的對象,亦已成為全球快速成長的新興機制。對於民主發展遭遇瓶頸,新聞生態陷入泥淖的台灣而言,事實查核機制更有其提升資訊生態與民主品質的意義與價值。

台灣非媒體組織所推動的事實查核計畫係從對假訊息做「警告服務」的新聞小幫手開始3,該服務於2013年上線(已於2018年暫停),其後陸續出現若干事實查核計畫,如真的假的Cofacts、美玉姨、MyGoPen、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等,分別採取不同的方法來進行事實查核。例如真的假的Cofacts、美玉姨等主要是透過群眾外包與機器人的協作,來幫助社會大眾偵測假訊息,而MyGoPen與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等則是透過專業人力來進行資訊的比對與調查。除此之外,尚有民間組織沃草從2018年的直轄市長選舉開始,便針對選舉期間的候選人在政見會與辯論會的言論進行查核,屬於專案性質的操作。

至於媒體組織所推動的事實查核則為數相當有限,不是間歇性為之,就是透過專案計畫來進行,後者如鏡傳媒所屬READr所發起的「2020總統候選人事實查核計畫」,邀集沃草、華視、鏡週刊、中央社新聞學院、IThome、未來城市@天下、Right Plus多多益善研究站等媒體或機構,針對選舉期間總統候選人的言論進行查核。媒體中比較常態化的運作者只有華視的「打假特攻隊」,自2019年與台灣事實查核中心開始合作之後,即以相對穩定的產能,進行各類假訊息的事實查核。

()事實查核與新聞查證

所謂事實查核,乃是針對事實性的陳述查核其是否真實或正確,換言之,事實查核所查者乃陳述是否符合事實?至於評論性的陳述則不在查核之列。因此,事實查核組織常強調,我們只查事實,不查意見。此種查核作業與傳統新聞工作者的新聞查證基本上並無二致,不過,目前事實查核的主流方法論已經走出自己不同於傳統新聞查證的路子。

傳統的新聞查證概念可以美國兩位資深新聞工作者Bill Kovach與Tom Rosenstiel的調查與整理作為代表,兩人曾在世紀之交,透過21場公眾論壇的討論及100多名新聞工作者的訪談,將新聞工作的本質描述為查證的專業(discipline of verification),係以類科學取徑(scientific-like approach)來取得正確的事實,再藉由清理的過程找出事情的真相(truth)。他們認為新聞查證奠基於透明(transparency)、原創(originality)與謙遜(humility)等核心概念,其意義如下:

綜而言之,兩人在他們知名的研究中,將查證視為新聞工作的核心要素,強調新聞工作者應該盡可能告知讀者所知與不知之事,以及消息來源所在,讓讀者瞭解自己如何知道這些事情與可能的潛在偏誤。此外,新聞工作者必須知道自己易犯的錯誤與知識的限制,對於所見所聞乃至自己的理解能力都應謙虛以對,對於來自他人或他處的訊息都願審慎查核,並報導自己所能確證之事。

Bill Kovach與Tom Rosenstiel並在2010年出版的書中,強調查證的技能奠基於懷疑認知法(skeptical knowing),此一方法所涉及的大多數技巧雖無普遍的方程式可言,但懷疑認知法的要點在於懂得如何提出與回答一系列的系統性問題。這些問題包括:

  1. 我碰到甚麼樣的內容?
  2. 訊息完整嗎?若不是,缺少了甚麼?
  3. 消息來源是何人何物?我為何要相信他們?
  4. 提供哪些證據?被如何測試或調查?
  5. 其他可能的解釋或理解為何?
  6. 我有必要知道這些訊息嗎?

不過,加拿大學者Ivor Shapiro、Colette Brin、Isabelle Bédard-Brûlé 與 Kasia Mychajlowycz則在他們2013年所發表的實證研究中指出,新聞記者的查證與科學方法的查證非屬同類,儘管新聞工作者多視查證為新聞工作的核心,但是方法各不相同,並無單一準則。這項針對28名記者進行深度訪談的實證研究發現,多數受訪的新聞記者會確認消息來源的姓名,也不會在發表之前先行提供消息來源審閱,但他們多半不會查核消息來源的以往經歷,甚至對其所直接引用的消息來源語句亦未必重新核對錄音檔案。

研究者強調,面臨截稿壓力的新聞記者雖然是專業工作者,但他們是藝術家,而非科學家,他們援引學者Gaye Tuchman所提出的概念,認為查證或許可視為新聞記者的「策略性儀式」(strategic ritual),藉以穩固新聞工作者有別於其他傳播工作者的合法性。儘管如此,他們的研究指出,新聞工作者的查證方法之所以差異甚大,其原因之一在於新聞學教科書對於查證往往缺乏特別指引,或是僅僅侷限於重複查證(double-checking)或不仰賴單一消息來源之類的簡單介紹。

以Tony Harcup於2009年所撰寫的教科書「新聞學:原理與實務」(Journalism: Principles & Practice)為例,他在有關查證事實的章節中主要強調兩個步驟,其一從常識角度判斷所聞訊息之真假,其二對可能為真的訊息進行查證。至於查證的方式則包括核對已見諸媒體的資料、第一手的觀察或相關人士的訪談。除了提醒消息來源或先前報導可能有誤,或是記者本人可能誤解資料之外,此一寥寥數頁的小節中並未再特別闡述查證的技巧或方法。

為與新聞查證呈現弱化趨勢的新聞媒體有所區別,亦為了確證政治人物言論的謬誤,新時代的事實查核計畫已逐漸發展出一套自有的方法論,此套方法論雖與一般查證原則精神相通,但其查證標準與流程則趨於嚴謹,同時亦致力於開發網路訊息的查證工具與方法。國際事實查核網絡(International Fact-Checking Network, IFCN)所訂定的行為準則(code of principles)可視為主流事實查核方法論的代表4

由美國非營利組織波因特學院(Poynter Institute)所推動成立的國際事實查核網絡,其設立宗旨在於促進全球事實查核計畫間的交流、討論與合作,並推動各計畫單位簽署事實查核行為準則,以期共同提升事實查核的作業品質。此一準則相當簡要,其基本精神即是透明化。整個準則計有五項承諾,包括:非黨派與公正性、消息來源透明化、財務及組織透明化、方法論透明化,以及更正政策公開誠實。

國際事實查核網絡訂定的行為準則第二條內容
圖2國際事實查核網絡訂定的行為準則第二條內容
資料來源:國際事實查核網絡官網

以消息來源透明化為例,國際事實查核網絡要求準則簽署者必須讓讀者能夠自行驗證查核報告的調查發現,除非消息來源的個人安全可能受到傷害,否則查核報告必須提供所有消息來源的足夠細節,以利讀者複製其查核工作。而即使有上述人身安全的疑慮,查核報告仍需盡可能提供相關細節。國際事實查核網絡並在新修訂的準則中為此項原則訂定了四項必須達到的標準(criteria),包括確認所有重要證據並提供網路證據的相關連結,能夠運用可獲得的最佳一手資料而非二手資料,透過一個以上的具名消息來源來查核訊息中的所有關鍵元素(除非與該主題相關的來源只有一個),以及需在查核報告中確認消息來源與查核事項的利害關係等。

這些規範具體顯示,諸多新聞媒體目前所普遍採用的報導手法將不會出現在事實查核計畫的查核報告之中,例如後者除非有人身安全的考慮,其消息來源鮮少匿名,亦不太可能出現類似「據了解」、「據不願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指出」,或是「據一位政府人士表示」等用語。同樣的,事實查核機構的查核報告多會將所引為證據的資料完整公開,以利閱聽人可以重複其查核程序。相對於傳統新聞表現形式而言,事實查核結果的呈現形式與結構確實展現不同的風貌。

事實查核計畫絕大多數會就其查核結果進行錯誤與否的裁定,甚至以錯誤、多數錯誤、真假參半、少數錯誤、正確之類的等級來顯示查核結果。若干研究者指出,對訊息真實性進行裁定乃是事實查核機制與傳統新聞報導間的重大差異,因為傳統新聞雖然亦著力於報導真實,卻無須就訊息正確與否進行裁定,要對訊息查核結果作出裁定,不僅反映出兩類資訊工作的形式差異,亦意謂著兩種工作者存在不同的工作心態與內涵。

事實查核究竟是不是新型態的新聞業或新聞學?或許尚有諸多可以討論的地方。部分人士認為,事實查核的基本原理及邏輯思維與傳統新聞查證,甚至是其他領域的查證概念並無二致,只不過因為應用領域有別,強調的重點或方法有所差異而已。不過,近代事實查核計畫已在網路訊息的查證方法與工具上有所推進,則是許多研究者的共識。以下將進一步藉由全球事實查核計畫及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經驗予以說明。

三、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發展歷程

於2018年7月31日正式運作,公布首篇查核報告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係由優質新聞發展協會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於2018年4月所共同成立,並於同年11月獲得國際事實查核聯盟認證,是我國第一個簽署該聯盟行為準則的事實查核組織5。以非營利方式運作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面對類型眾多的假訊息,決定基於台灣自身的社會脈絡與需求,以執行公共事務相關訊息之事實查核為目標,以期提昇台灣的資訊生態與新聞品質。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官網首頁
圖3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官網首頁
資料來源: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官網首頁

遵循國際事實查核聯盟行為守則的規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對外公布了其組織架構、工作人員與作業準則。中心的運作以諮議委員會為最高決策單位,負責訂定與修訂查核作業準則等重要規章,核定與任免總編審人選,議決年度工作方向及內外部事實查核之申訴爭議,並置總編審一人及事實查核記者若干人,依據諮議委員會所為決策,負責事實查核之日常作業。

與國際規範接軌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強調其查核作業係以證據為基礎,力求讓證據說話,而且所有查核作業皆以公開、透明、嚴謹、負責為基本原則,以期所有查核認定皆能以核實過的資料作為依據。它的作業準則中具體說明了它們所遵循的查核流程,其要點包括該中心所有查核項目係經查核會議討論後決定,而且查核報告於公布前至少須經三位查核人員核校後方予公布。此外,事實查核所依據之相關資料皆予公開,每位讀者皆可自行複核,或提供新資料,一旦發現原有查核報告出現錯誤,會立即更正並明顯公告。

依據上述查核準則,截至今(2020)年5月底為止,正式運作達1年10個月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總計發布487篇的查核報告,其中包括一篇針對2020年總統選舉候選人辯論會的查核報告,乃該中心唯一直接針對政治人物言論所進行的查核。整體而言,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所處理的假訊息題材涉及多方面的公共事務,包括醫療保健、環境生態、教育爭議、性別議題、民生消費、政府政策、選舉活動等的媒體報導與網路傳言等,皆關乎公共利益,其中有關新冠肺炎的查核即佔158篇,具體顯示假訊息特別流竄於重大災難事件的傳播特質。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並不將自己定位為單純的假訊息查核機構,而是以資訊健全化運動的推展為其使命,易言之,該中心既進行假訊息的揭露,亦致力於培力社會大眾辨識假訊息的素養;既推廣事實查核的理念,亦倡議各種處理假訊息課題的對策。因此,中心成立之後,已多次與網路及社群媒體平台業者、國際事實查核聯盟協力,於各地舉辦工作坊,並於2019年10月舉辦首屆亞洲事實查核論壇,邀請五個亞洲國家的事實查核組織來台,進行經驗交流與未來合作之討論。

基於當代假訊息的傳播多以網路及社群媒體平台為其通道,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成立之後尤以推動平台業者擔負其應盡之公共責任,並與其合作推廣查核結果為重心。經過中心與業者的多番溝通,以及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協力,目前已完成平台業者與事實查核機構之間的第一階段合作架構,包括成為Facebook、Google與LINE的事實查核夥伴,以及協力推動新聞工作者及使用者的數位素養等,彰顯了台灣各類型事實查核計畫希望共同健全資訊生態的用心。

四、事實查核的方法與工具

()根植傳統的事實查核方法

事實查核所運用的方法主要就在於辨識事實性的陳述是否符合事實,無論它是出自新聞媒體、網路傳言或政治人物之口。傳統的查證作業強調透過一手、二手資料的比對或相關人士的查訪,而在人的消息來源上,除了居於關鍵地位的當事人之外,猶包含與該事件存在直接或間接關聯性的各種關係人。此一作法無疑仍是事實查核工作者的重要作業依據,美國的PolitiFact與非洲的事實查核組織Africa Check在它們的查核方法論中都對此做了清楚的說明。

成立於2007年的PolitiFact乃美國佛羅里達州坦帕灣時報(Tampa Bay Times)所推出的事實查核計畫,以政治人物的言論為其查核標的。它在官網上便明確說明自己的查核程序大致如下:檢視其他事實查核計畫先前的發現,運用Google展開徹底的搜尋,線上資料庫的搜尋,諮詢各類型專家,檢視出版品,以及對所取得的證據進行最後的、整體的檢視。它們特別指出,第一手資料及原始文件是整個查核工作的重要依據,所以它們尋求直接觸及政府報告、學術研究與其他原始資料,並對競選或民選官員所告知的事情進行獨立的查核6

同樣的,2012年成立的非營利事實查核組織Africa Check亦將它們的查核程序表述如下:從公眾建議及查核人員提議中選擇一個所欲查核的宣稱,釐清此一宣稱的確實內容,向提議人尋求相關證據,從自身檔案或其他來源尋求支持或否定該宣稱的證據,必要時與相關專家進行討論,撰寫報告並按續羅列證據與提供連結,交由其他同仁檢視報告與評估發現,以及最後的出版報告與留意反饋7

PolitiFact與Africa Check對其查核流程的自述具體顯示,事實查核工作者所採取的查核方法並無特異之處,一樣是從文件與人的消息來源尋求確實可靠的證據,並從而論斷某個事實性的宣稱或訊息究竟是否符合事實。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查核方法亦不例外,它在對外公開的查核準則中強調,「事實查核係以證據為基礎的查核作業,力求讓證據說話。」「事實查核過程於必要時應諮詢本會諮詢委員、相關學者專家,並向相關當事人進行求證。」8

不過,事實查核最大的挑戰顯然來自網路,特別是許多來源不明的訊息,而且包括文字以外的圖像、影音等資料。Storyful是一家專精於網路假訊息辨識的知名公司,曾協助英國BBC、美國紐約時報等媒體進行網路訊息的查核。該公司為訓練新聞工作者基礎辨識技巧所發展出的「社群查證檢核表」(如表1),具體說明了它們進行網路訊息查核的方法9。Storyful強調,可透過來源、地點與時間三個面向來確認社群媒體訊息的可靠度。以來源為例,他認為可資查核的途徑包括帳號看起來是真的嗎?與新聞的連結是甚麼?貼文的頻率如何?貼文從何而來?帳號何時建立?上傳歷史為何?是否已搜尋其用戶名稱?能否找到其他的連結帳號等?

易言之,如果該訊息來源的帳號雖設立已久,卻鮮少貼文,如今特別針對某議題發出令人感到震驚的訊息,或是帳號設立不久,卻頻頻針對某事件發表讓人憤怒的訊息,那麼這個訊息就顯得可疑。地點與時間上的檢核亦類似,如果一張照片的地理定位與聲稱的地點並不相同,又或者該照片顯示的天氣狀況與該地的氣象報告紀錄相悖,那麼照片的真實性勢必大打折扣。就傳統的新聞查證訓練而言,來源、地點與時間同屬重要,惟網路訊息的特質顯然已讓事實查核工作者發展出新的、系統性的辨識方法。

表1Storyful的社群查證檢核表
來源(Source)
  • 帳號看起來是真的嗎?
  • 與新聞的連結是甚麼?
  • 貼文的頻率如何?
  • 貼文從何而來?
  • 帳號何時建立?
  • 上傳歷史為何?
  • 我們可以從人物搜尋網站 Spokeo、Accurint 等發現甚麼?
  • 是否已搜尋其用戶名稱?
  • 能否找到其他的連結帳號?
  • 是否已搜尋 Twitter 或 FB 上的獨特 Video ID?
地點(Location)
  • 消息來源的連結為何?
  • 是否曾經自動地理定位(geo-located)?
  • 我們能否在 Google Earth 或 Google Maps 對圖像進行地理定位?
  • 登記牌,標誌,店面等是否顯示出哪個國家或州?
  • 口音或方言是否顯示出地點?
時間(Date)
  • 上傳的真實時間為何?須記住各網路平台的時間戳記(timestamp)規則都不同。
  • 該時間資訊是否可從其他報告或消息來源得到證實?
  • 陰影是否與當天的時間相符?
  • 氣象報告是否確證影片或圖片的時間?
  • 如果你在檢視一張照片,能否核對可交換圖像格式(EXIF)的資料?
資料來源:https://www.slideshare.net/mandyjenkins/verification-101-with-storyful

網路上的照片或影片如今已是新聞媒體的重要訊息來源,亦為大眾最常接收到的訊息型態之一,但媒體或民眾對於網路不知來源的照片或影片卻往往因無從查證或疏於查證,以致輕易成為假訊息的傳播者。對此,事實查核工作者已開發不少查核方法與工具,例如在查核方法上,建議可以「反問自己」作為起點,探問以下問題:照片或影片是何時所攝?照片或影片是在何地拍攝?照片或影片是何人所攝?你為何會收到這張照片?透過此一系列的探問,照片或影片的真實性便可顯露端倪。

從某個角度而言,這些方法並無「高明」之處,但一如其他新聞工作者所運用的查證方法,它是相關文件與人的消息反覆驗證的過程,亦為嚴謹核實、合理懷疑、系統思考、邏輯推理等工作精神下的產物,乃根植於傳統的查證方法,並經由不斷實踐所累積而成的「法門」。因此,就事實查核的執行面而言,事實查核既是有法可依、有路可循的工夫,也是運用之妙、存乎一心的藝術,必須透過浸淫其中的實踐,方足以體現法門的細緻與微妙。

()日新月異的事實查核工具

相對於從傳統查證概念出發的查核方法,拜數位科技快速發展之賜,事實查核人員所運用的查核工具可就「新鮮」許多,而且推陳出新,不斷有新的工具可資運用。首先,有鑑於網路發展所帶來的海量資訊,若干事實查核計畫會透過新興的資料探勘與分析技術來偵測假訊息,希望結合自動化事實查核(automated fact-checking)工具以及專業人力提升事實查核的效能。

例如從2013年即開始研發自動化事實查核的英國組織Full Fact,就已發展出「趨勢」(Trends)與「現場」(Live)兩類工具10。前者可記錄錯誤陳述重複出現的數量與出處,藉以確實掌握誰在持續傳播錯誤陳述;後者的功能則在於發現電視字幕中是否重複出現已被查核過的不實陳述,然後自動回應出最近期的相關查核報告,此外,它也可以同時找出尚未被查核,但已存在可靠資料足以立即查核的聲稱。簡言之,這是一種有效的資料比對工具,Full Fact希望繼續透過AI與機器學習技術的幫助,建立能夠自動偵測陳述並進行陳述比對的模式。美國的杜克記者實驗室與阿根廷的事實查核組織Chequeado亦同樣建置了可以掃描媒體文字資料的類似工具,藉以找出可資查核的宣稱。

儘管如此,多數事實查核工作者仍是以人工運用日新月異的數位工具,來進行網路資訊來源與正確性的辨識,換言之,他們依靠網路功能的掌握及數位工具的運用,就可以破解許多在網路上傳播的假訊息。以下分別以人物與影像兩個層面來加以說明:

以人物而言,許多訊息的發布者不知其詳,或是以代號稱呼,到底是真是假難以辨明,就算是真人發布,我們亦往往不明其背景、經歷,甚至訊息中提及了一些人物,但這些人物是否為真?為何方神聖?過往經歷為何?亦往往難以明瞭。不過,事實查核工作者知道如何善用一些網路工具來掌握網路訊息的發布者或被指涉者。上述Storyful公司在「社群查證檢核表」中所提及的一些人物搜尋網站,如Spokeo、Accurint等,便是事實查核工作者常常加以運用的查核工具。

以2006年四個史丹福大學畢業生所成立的Spokeo為例,它運用專有的深網(deep web)技術從網路抓取人的資料,加上線下蒐集的公開檔案,讓使用者可以透過多種選項如姓名、電話號碼、電郵地址或家庭住址來搜尋特定人物的相關資訊,例如某人的收入、宗教信仰、信用狀況、影像資料、家庭背景、住家狀況與鄰居等。這類網站所取得的資料雖未必正確或完整,但往往可以縮短事實查核工作者的查核時間,而且相關資料係作為進一步查證的參考,並非唯一的資訊來源或依據。

再以影像方面的查核來說,事實查核工作者經常使用的第一類工具是各種圖片反搜平台如Google Reverse Image Search、TinEye、Yandex等。這類工具操作簡易,使用者通常只要上傳圖片或圖片網址,即可以找到網路上的相似或相同圖片,進而透過相關圖片的比對來確認該訊息的正確與否。不同工具有其不同的特色,事實查核工作者往往綜合運用,以發揮最佳辨識與查核功能。例如Google的以圖搜圖雖然資訊量大,也可以找到相似或相同的圖片,但TinEye可以將搜尋到的照片依據不同指標進行分類或過濾,例如可以讓搜尋結果按照相似度過濾或新舊順序排列,便相當有利於照片生成時間的查核。至於Yandex,其長處則在於人臉與圖形的辨識。

此外,若要瞭解一張照片拍攝的時間與地點等資料,事實查核工作者會透過圖片的EXIF(可交換圖檔格式)資訊來探尋。記錄數位照片拍攝資料的EXIF是專為數位照片所設定的檔案格式,以利照片在各編輯軟體之間順利運作。因此,事實查核工作者會運用諸如Jeffrey's Image Metadata Viewer、metapicz、Online Exif Viewer等影像資訊檢視軟體來瞭解照片的拍攝時間、尺寸、機型、光圈、景深等資訊,而如果照片拍攝時有開啟定位紀錄,上述軟體尚可檢視其地理標記(Geotag)。這些工具的操作都不複雜,只要輸入照片網址或上傳照片就可以進行。

有鑑於病毒般流傳的圖片及梗圖往往存在捏造或扭曲情形,Google最近也結合 Storyful和新聞專家開發出一款名為Source的假圖查核工具,希望能在手機上方便的使用11。此款尚在測試中的應用程式使用Google的AI技術,可立即存取圖片的公開紀錄,分析圖片的出處與變造紀錄,並協助偵測和翻譯圖片中的文字。透過新聞工作者與事實查核人員測試之後,預料將是有效的圖片辨偽工具。

Google開發的假圖查核工具Source
圖4Google開發的假圖查核工具Source
資料來源:Google官網

此外,尚有許多線上的數位圖片鑑識工具,如Foto-Forensics、Ghiro、Forensically、Amped Authenticate 等,係運用 Error Level Analysis(ELA)、Clone Detection等技術,協助分析影像中是否有不同的壓縮等級、複製區域?是否有疑似經過數位編輯之處?上述軟體多半可免費使用,並提供付費的進階使用功能,對以事實查核為專業的工作者而言,都是寶貴的查核工具。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案例說明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破解假訊息的作業雖偶與資訊科技人員合作,就假訊息的來源進行探究,惟仍主要依賴新聞訓練背景的專職人員來進行專業的查核。經由傳統與社群查證方法與工具的運用,有的假訊息只需幾分鐘便可確認,有的則需一個星期以上的查證方能得到答案。而在傳統查證方法的運用上,基於以證據為基礎的查核基本原則,當事人、專家、權威機構的查證,以及相關文件的核實乃是最常使用的方法。2018年引發外界高度注目的關西機場事件假訊息查核可謂代表性案例12

2018年9月4日燕子颱風侵襲日本、受到重創的關西機場因為淹水、停電及油輪撞斷機場聯絡橋等因素而關閉,導致數千旅客受困。台灣多家媒體於9月6日引述中國大陸網路媒體報導指出,「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派15輛巴士前往關西機場,營救750名受困中國旅客……台灣旅客……覺得自己是中國人就可以上車……」。此一訊息亦於同日起蔓延於網路平台如PTT等,引發網友熱議,其後儘管有若干媒體修正原先報導,指稱係由日方統一派車將旅客送離關西機場,但台灣民情已然高漲,不僅澄清訊息難以有效觸達閱聽眾,而且台灣旅客登車以中國人為前提的狀態亦未見媒體處理。我國駐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啟誠於14日輕生,更使此一爭議升至沸點。

日本關西機場為此一事件之關鍵當事方,媒體報導原應向其求證才對,卻未見及時處理,任令爭議發酵。於9月15日發布查核報告的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最重要亦最有力的事實釐清即為日本關西機場的詳細訪談。根據查核中心透過日本事實查核推廣協會FIJ求證日本關西機場,並比對相關資料後所發布的查核報告指出:

「中國駐大阪總領館雖曾與日方協調、提議派巴士到關西機場接送中國旅客,但遭到關西機場拒絕。而關西機場對於滯留之各國旅客,不分國籍,均於9月5日由機場自行安排巴士和高速船載送撤離關西機場,到對岸的泉佐野市中轉站或神戶機場。雖其後中國駐大阪總領館僱用巴士在泉佐野轉運中國旅客到大阪市中心。但所謂『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派巴士前往關西機場,營救750名受困中國旅客……』等報導,為錯誤訊息。」

中國大陸微博及網站所流傳的假訊息截圖
圖5中國大陸微博及網站所流傳的假訊息截圖
資料來源:中國觀察者網站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訪問日本關西機場發言人實錄截圖
圖6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訪問日本關西機場發言人實錄截圖
資料來源: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官網

上述查核報告不僅被媒體廣泛引用,且大量傳播於社群媒體平台,對相關事實釐清產生極大作用,可見即使產製較晚的正確訊息仍可能受到大眾重視,並發揮矯正視聽的作用。在傳統的嚴謹查證方法之外,由於諸多假訊息乃透過網路及社群媒體傳播,因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亦廣泛運用了各類型數位工具來破解假訊息,而且隨著經驗的累積,此類工具的使用日趨熟練。該中心曾以兩個有關新冠肺炎假訊息的案例向社會介紹其事實查核的作業方式,以下分別說明。

其一係捏造台灣新冠肺炎疫情失控的傳言。該則不實傳言以文字搭配聳動圖片,宣稱「用怪手掩埋,成百上千尸體,被埋在未完工的大巨蛋體育場下面。這是家兄冒死傳回的相片,國家封鎖消息,只能依靠你們了,救救我們草民吧!幹!太可怕了」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運用前面介紹的TinEye圖片反搜平台,發現流言所搭配的圖片於2015年就已存在,與新冠肺炎疫情並無關係,而且該圖片係刊載於一個日文網站發布於2013年12月24日的文章,內容是介紹韓國電影《FLU 運命の 36 時間》(中文譯名:流感),其中的電影劇照正是那則假訊息所附的圖片。

社群平台流傳的台灣疫情假訊息截圖
圖7社群平台流傳的台灣疫情假訊息截圖
資料來源: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官網
TinEye的圖片連結至介紹韓國電影《流感》的日文網頁
圖8TinEye的圖片連結至介紹韓國電影《流感》的日文網頁
資料來源: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官網

第二則假訊息同樣涉及影片真實性的查核。該訊息宣稱一位感染新冠病毒過世的義大利媽媽留下一對小兄弟,「弟弟問哥哥,媽媽去哪裡了,哥哥說媽媽到天上去了,弟弟就往天空不斷的叫喚媽媽,真切的叫喚聲,是否觸動了你我的心?」此則傳言輔以一支純真男孩呼喚「媽媽」的影片,並配上抒情音樂企圖渲染閱聽者的情緒13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經檢視影片後發現,影片中出現的男孩聲音和旁白都是西班牙文,影片的分享者及留言討論也都是西班牙文,與傳言中宣稱的「義大利小兄弟」不符。儘管如此,但影片是誰拍的、從何而來?仍不得而知。該中心因此透過兩個收集各國車牌的開源網站「Plates Mania」和「World license plates」,針對影片中一閃而逝的車牌號碼「HAF-7944」及其形式展開查詢,結果發現該車牌形式並非義大利車牌,而是烏拉圭的車牌規格。此則傳言的真實性至此宣告破解。

社群平台流傳的義大利疫情假訊息截圖
圖9社群平台流傳的義大利疫情假訊息截圖
資料來源: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官網
World license plates網站顯示的烏拉圭車牌規格
圖10World license plates網站顯示的烏拉圭車牌規格
資料來源: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官網

這些數位工具當然並非萬能,譬如圖片反搜的網站可能搜尋不到相關圖片,車牌開源網站亦無法涵蓋全球國家的車牌,但熟練的事實查核工作者懂得運用所有手邊的數位工具進行比對,更重要的是查證方法所蘊含的思維,指引著事實查核人員的作業以最嚴謹、周延且細緻的檢視程序來發現真實。一言以蔽之,儘管有著數位工具可資協助,但事實查核的基本精神仍然是:查證、查證、再查證。

五、結語

假訊息議題受到社會高度關注之後,許多人不免疑惑,為何新聞媒體不能為訊息的真假把關?有人甚至指責媒體常常製造假新聞,或者對假訊息不加查證就複製貼上,使錯誤的資訊廣為流傳。坦白以言,事實查核計畫興起的重要原因之一即在於新聞媒體不能履行傳遞真實、報導真相的責任,此種媒體失能現象從大眾對媒體信任度的下降亦可得到印證。根據牛津大學路透新聞研究中心2020年初針對全球40個國家所做的調查即顯示,只有38%民眾對整體新聞抱持信賴,即使是自己所使用的新聞,持信賴態度者亦只有46%。

媒體失能的現象亦出現在台灣,甚至狀況更糟。根據上述同一份調查顯示,台灣民眾對新聞的信賴度猶低於全球平均值,對整體新聞及自己使用新聞表示信賴者分別只有24%與31%。誠然,在高度競爭及節約成本的考量下,台灣頗多廣電媒體所播出的新聞,都僅經過助理編輯看過影帶後即行排播。儘管編採部門主管會先審閱記者的旁白稿,但時間壓力下的審核委實難以周延,希冀資淺的助理編輯能夠善盡新聞正確性的把關責任亦屬不切實際。

更為根本的問題是,由於媒體所有者將博取收視率列為企業最高指導原則,商業媒體的「事實查證」作業在整個新聞室文化中已經居於次級或末端地位,期待此種狀態下的新聞工作者能夠有效壓制假訊息不啻緣木求魚。廣電媒體如此,若干印刷媒體亦不例外,糟糕的是,有的媒體還大張旗鼓,指派專人直接組合網路訊息為新聞報導,而且毫不守門,逕以網路傳言為事實。

被視為「第四權」的新聞媒體原應提供真實可靠的資訊,讓民眾據以瞭解公共事務,並做出關乎自身福祉的政策選擇。同樣的,媒體揭露有權有勢者的真實狀態,公眾方能據此表達輿論、展現民意,形成有效的監督力量,實現人民自治的民主精髓。一旦媒體不能履行應有的功能,讓人民得到真實可靠的資訊,那麼民主政治必然岌岌可危。新聞媒體雖然不該為假訊息的氾濫負全責,但也絕對脫離不了干係,面對假訊息的氾濫成災,迄今仍然是公眾重要新聞來源之一的新聞媒體,顯然有必要回歸新聞運作的正軌,扮演好防堵假訊息重要關口的角色。

借鑒歐美國家優質媒體所採取的「打假」措施,我國新聞媒體在防制假訊息上所可努力的方向至少包括:充實新聞自律準則中的事實查核規範,落實新聞從業人員的教育訓練,以強化所有新聞工作者防範假訊息的專業意識與技能;強化編輯台審核作業,規定具高度敏感性、重大影響性的新聞必須提報專責主管審核等。

魔高一尺,道就要高一丈才行。為了因應假訊息氾濫所可能造成的危害,所有新聞媒體更可進一步思考設置事實查核專責人員的必要性,藉由具專業能力與經驗的人員為可疑而待查證的訊息把關。國外新聞媒體頗多自設事實查核人員,並將查核結果以新聞方式發布。例如美國ABC電視台、華盛頓郵報及美聯社等。其中,有的設置較早,如華盛頓郵報於2007年即設置了事實查核員,並固定撰寫專欄;有的則是近期的產物,如美國ABC電視台在2016美國總統大選期間,先行設立一個臨時性的6人小組進行事實查核,大選之後才將該小組正式納為常態性編制。

除了商業媒體,許多公共電視如英國BBC、Channel 4,德國公視ZDF、法國公視FTV及澳洲公視ABC等,更是先後設立事實查核小組,有系統、有規模的處理網路的新聞材料。以英國BBC為例,該電視台於2018年一月將近年來針對選舉等事務所設立的專案性真實查核機制常態化,而其主要任務即是揭露社群媒體廣泛流傳的假訊息。我國迄今尚無新聞媒體設置事實查核專責人員或小組,此一有助於樹立新聞信譽,並獲得長期經濟效益的做法,顯然值得媒體主事者三思。

誠如牛津大學路透新聞研究中心在調查歐洲事實查核計畫的報告中所言:「儘管事實查核有時不能達成被託付的烏托邦期許,但愈來愈多的證據顯示,它既能協助驅散假新聞,亦能抑制政治性謊言」。正在全球興盛發展的事實查核計畫代表公民社會在對抗假訊息上的心志與行動。「看見真實,才能打造美好的台灣。」我國的事實查核計畫在有心人士的推動下正在展開它們的努力,期盼能有更多具公信力的事實查核生力軍加入「打假」行列,亦相信事實查核的發展經驗可以成為新聞媒體邁向新階段發展的驅力與助力!

(本文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諮議委員)

參考資料

  1. 胡元輝(2018)。〈造假有效、更正無力?:第三方事實查核機制初探〉,《傳播研究與實踐》,8(2):41-73。
  2. 胡元輝(2019)。《破解假訊息的數位素養》。取自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687。
  3. Duke Reporters' Lab. (n.d.). Browse fact-checking sites. Retrieved from https://reporterslab.org/fact-checking
  4. Graves, L. (2016). Deciding what's true: The rise of political fact-checking in American journalism. New York, N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5. Graves, L. (2018). Understanding the promise and limits of automated fact-checking. Retrieved from https://agency.reuters.com/content/dam/openweb/documents/pdf/news-agency/report/reuters-institute-graves-factsheet-180228.pdf
  6. Graves, L., & Cherubini, F. (2016). The rise of fact-checking sites in Europe. Oxford, UK: Reuters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Journalism.
  7. Harcup, T. (2009). Journalism: Principles & practice. London, UK: Sage
  8. Kovach, B., & Rosenstiel, T. (2007). The elements of journalism: What newspeople should know and the public should expect. New York, NY: Three Rivers Press.
  9. Kovach, B., & Rosenstiel, T. (2010). Blur: How to know what's true in the age of information overload. New York, NY: Bloomsbury USA.
  10. Newman, N., Fletcher, R., Schulz, A., Andı, S., & Nielsen, R. K. (2020). Reuters Institute digital news report 2020. Oxford, UK: Reuters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Journalism.
  11. Shapiro, I., Brin,C., Bédard-Brûlé, I., & Mychajlowycz, K. (2013). Verification as a Strategic Ritual, Journalism Practice, 7:6, 657-673, DOI: 10.1080/17512786.2013.765638
調整文字大小 回首頁 瀏覽其他期 NCC NEWS 列印本章節 分享本頁面 開啟搜尋視窗
前往下一章

搜尋本期

關閉搜尋

分享本文章

關閉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