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2月13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75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679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0件。
審議通過廢止行政院新聞局「衛星廣播電視播放酒類廣告之指定時段」之公告,同時公告指定「無線廣播」、「無線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之酒類廣告播放時段為每日21時至翌日6時止,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及刊登公報事宜。
審議通過「電臺免設置許可之項目」第一點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108年2月20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46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680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7件。
108年2月27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52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681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2件。
審議通過「行動寬頻系統審驗技術規範」第2點、第5點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核准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1月6日至105年5月16日期間投資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1,902張。
審議通過「衛星廣播電視頻道申設、評鑑及換照審查辦法」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預告事宜。
審議通過本會108年「促進資料自由流通機制及應用趨勢研究計畫」之審查結果,並依行政程序簽核後,續與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簽訂補助契約。
108年3月6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281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682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2件。
審議通過通訊傳播業務涉電信及廣播電視設備設置之相關法規增訂應配合有關機關國家安全考量之准駁依據修正條文,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 一、My kids TV台107年11月9日播送「Wake up, Girls!」節目、三立新聞台107年12月19日播送「新台灣加油」節目,及冠軍電視台107年12月25日播送「廣結善緣」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8條第1項電視節目分級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各裁處警告。
- 二、龍華電影台107年11月12日播送「慈禧祕密生活」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8條第1項電視節目分級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40萬元。
- 三、壹電視新聞台107年12月25日「1400整點新聞」節目播送「非洲豬瘟蔓延廣州火燒6千隻活體豬」新聞,其內容應注意電視節目分級之規定,請發函促其改進,以免違法受罰。
108年3月13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58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683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7件。
108年3月20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35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684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3件。
審議通過因應整體影視產業發展檢視本國節目管理辦法相關措施:
- 一、綜藝節目仍維持納管,並調整其認定標準。
- 二、明文定義戲劇、電影(含紀錄片)、綜藝、兒童等四類型節目,俾利業者有明確遵循之標準。
- 三、查核時間由每半年調整為一年,並維持本國四類節目之法定比率。
- 四、「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及「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等2修正草案,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CH30電視事業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結果為「合格」,並通知該基金會依委員會議意見確實執行,相關執行情形將納為未來評鑑及換照之重點審查項目。
審議通過「船舶無線電臺管理辦法」第21條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
有關本會整體人力配置事宜,前已調配2員額予電臺與內容事務處,並請其提出整體業務規劃與人力需求,請主任秘書偕同人事室等相關單位研議及擇期討論。
有關本會委員專業分工督導相關會務事宜,另擇期研商討論。
108年3月27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31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685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1件。
不予許可台北影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HAOK韓媒綜合台」,理由如下:
- 一、法人股東對旨揭頻道節目製播及編排具有重大影響力,本案綜合台及購物台混合之商業模式及股權結構不利於未來頻道營運及內容發展。
- 二、經營策略不利於視聽多元化及產業健全發展。
中天新聞台未落實新聞內控及自律機制,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規定有損害觀眾權益,致有營運不當之情事,依同條第2項規定,請該台為以下之改正措施:
- 一、於文到1個月內補實具適格性之新聞部各階層人力(包括新聞部總監等)、並落實104年換照附款有關「獨立審查人」之聘用時程、專業條件及工作職掌,落實獨立審查人制度等要求。同時就相關部門之組織層級、職責關係、決策模式及責任歸屬提出說明。
- 二、於文到1個月內針對中天新聞台節目(含新聞報導、新聞評論)之新聞採訪、編審、製播等自律規範與內控機制,及應如何落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報告及教育訓練計畫。
- 三、於文到1個月內檢討倫理委員會組成之新聞專業背景委員是否足夠,並檢討落實倫理委員會決議之具體做法。
- 四、屆期如未改正或履行前述義務,將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61條第6款規定處以罰鍰,必要時並命其撤換新聞部主管。
- 一、台視、中視於108年2月1日至2月5日播出之「瑪奇夢想生活手遊-娜歐篇10」廣告,其內容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2款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規定,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2款各核處罰鍰新臺幣20萬元。
- 二、ANIMAX、TVBS、TVBS新聞台、三立都會台、東森綜合台、東森電影台、東森洋片台、中天娛樂台、中天新聞台,108年2月1日至2月5日播出之「瑪奇夢想生活手遊-娜歐篇10」廣告,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規定,依同法第53條各核處罰鍰新臺幣20萬元。
- 三、衛視中文台、FOX MOVIES、衛視電影台、緯來體育台、緯來日本台、緯來電影台,108年2月1日至2月5日播出「瑪奇夢想生活手遊-娜歐修改篇10」廣告,其內容應注意不得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規定,函請促其改進,以免違法受罰。
- 四、民視無線台108年1月16 日及1月17日播出「大時代」節目,其內容應注意電視節目分級規定,函請促其改進,以免違法受罰。
- 五、TVBS新聞台107年11月27日播出「午間12、13新聞」節目,其內容應注意不得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規定,函請促其改進,以免違法受罰。
- 六、中天新聞台108年2月25日播出「中天午間新聞」節目,其內容應注意不得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規定,函請促其改進,以免違法受罰。
- 七、中視綜合台108年2月25日播出「大贏家“幸福綠皮書”奪最佳影片、男配角、原創劇本 」新聞報導,其內容應注意不得妨害公序良俗規定,函請促其改進,以免違法受罰。
- 八、中天新聞台108年2月28日播出「中天晨報」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不得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之規定,依同法第53條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
- 九、東森新聞台108年2月11日播出「整點新聞」節目,其內容應注意不得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規定,函請促其改進,以免違法受罰。
- 十、中天新聞台108年2月18日播出「新聞報導」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3款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及第4款不得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之規定,依同法第53條核處罰鍰新臺幣40萬元。
依廣播電視法第1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駁回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陳明暉、曾忠正、鄭世芳及監察人黃士庭之變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