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9月7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37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61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7件。
許可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變更。
111年9月14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219件及第4點、
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62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9件。
111年9月21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11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63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6件。
審議通過「衛星地球電臺設備技術規範」( 草案 ),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預告事宜。
111年9月28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67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64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7件。
- 一、華視新聞資訊台111年4月30日播出「1100新聞搶先報」,111年5月3日播出「華視午間新聞」,111年5月13日播出「華視晨間新聞」、「0800晨間新聞」、「0900整點新聞」、「1000新聞搶先報」,及華視( 主頻 )111年5月3日播出「華視午間新聞」等節目,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予以改進:
- (一)請落實新聞內控機制與新聞編審標準作業流程,避免再度出現錯誤。
- (二)請將本案具體改善措施函送本會備查,並納入教育訓練,前項辦理情形應於公司網站對外公告周知。
- 二、三立財經新聞台110年11月4日播出「鄭知道了」節目,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予以改進:
- (一)製播新聞談話節目時,節目主標題及滾動式標題應與節目論述相互關聯,標題文字與文意應善盡查證義務,不宜過度引申或影射,以免誤導或引發爭議。
- (二)主持人宜站在促進理性討論與對話的立場導引節目進行,來賓也應力求在事實基礎上提出客觀評論,避免出現過多情緒性的用語。
- 三、民視新聞台110年12月20日播出「辣新聞152」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核處新臺幣40萬元。
- 四、民視新聞台111年5月2日播出「辣新聞152」節目,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予以改進:播報防疫相關公共議題應審慎處理,強化內控機制,節目內容應落實查證,節目字幕應力求正確,並強化員工教育訓練;建立與落實誤報及誤植防範機制。
審議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廣播電視事業協助播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訊息所受影響補貼辦法」第五條修正草案,依規定報請行政院審議,並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及刊登公報事宜。
審議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檔案及政府資訊申請應用要點」第五點、第十一點、第十二點及第三點附件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及刊登公報事宜。
111年10月5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10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65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9件。
審議通過「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購物頻道換照審查評分表」( 草案 ),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及刊登公報事宜。
111年10月12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69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66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7件。
否准靖天傳播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經營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靖天軍武台」,理由如下:
申請人集團所屬頻道眾多,共持有14張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雖申請人稱本申設案有助於全民國防,亦規劃本申設案將於3年內增聘人力40人,惟經檢視申請人財務資訊及申請人集團既有頻道經營狀況,其所屬頻道近三年平均重播率逐年升高,110年平均重播率高於8成,且所檢送節目樣帶品質粗糙,是否可實現旨揭頻道營運計畫規劃之製播品質,容有疑義。
111年10月19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203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67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4件。
許可佳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大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投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受讓得濬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並間接投資新永安及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審議通過「行動通信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第一點、第三點、第六點與「行動通信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第三點、第六點修正草案,並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預告期間為60日。
111年10月26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88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68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4件。
- 一、華藝台灣台:110年12月8日播出「健康高手」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核處罰鍰新臺幣40萬元。
- 二、東風衛視台:111年1月4日播出「健康高手」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核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 三、東森超視台:110年12月28日播出「110學年度高中籃球甲級聯賽-女子組預賽、男子組複賽LIVE」節目,其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2條及第33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54條第2款及第3款,核處罰鍰新臺幣20萬元。
- 四、中視綜合台:111年1月30日播出「飢餓遊戲」節目,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予以改進:節目情節及遊戲設計應符合普遍級與分級時段表規定,留意對話內容與尺度,避免有性暗示和性意涵之言語動作。
- 五、民視無線台:111年2月8日播出「黃金歲月」節目,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予以改進:
- (一)節目片尾雖揭露置入品牌,但置入內容提及產品功能及效果,涉有未能自然呈現、刻意影響節目編輯之
虞。請加強內控編審機制,以免違法受罰。
- (二)請將本案提送節目自律會議討論,並對主管與相關人員進行教育訓練,其決議及具體改善措施函送本會
備查,前述辦理情形應於公司網站對外公告周知。
請政風室針對本會「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換照諮詢會議」第153次及第154次之開會情形及相關資料是否有對外洩漏乙事進行調查,調查報告並提報至本會廉政會報。
請政風室針對「陳建平先生與本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前黃處長於111年3月間通話內容外洩調查案」進行調查,調查報告並提報至本會廉政會報。
111年11月2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27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69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10件。
111年11月9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25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70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5件。
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2條規定,許可新彰數位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計畫中「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之基本頻道變更。
111年11月16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98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71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9件。
111年11月23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395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72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8件。
111年11月30日
照案通過依本會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第7點所列案件清單計408件及第4點、第6點所列業經本會第873次分組委員會議決議案件計7件。
- 一、審酌各區域有線電視歷年之收視費用、系統業者經營環境、網路建設、收視服務品質、服務內容、提供頻道數量及財務( 含財務結構、各項收入、成本 )之合理性,並綜合考量整體經濟環境、人口密度、城鄉差異情形及客戶服務品質與上一年度作出對所經營區來年之承諾事項達成情形及訂戶權益落實等因素,並參考縣政府相關建議,有關澎湖等3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112年度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決定如下:
- (一)核准澎湖縣澎湖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收視費用每戶每月新臺幣560元、金門縣名城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收視費用每戶每月新臺幣590元、連江縣祥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收視費用每戶每月新臺幣550元。
- (二)3 家公司共同行政指導事項如下:
- 應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7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訂定公平、合理及無差別待遇之上下架規章,並應依該規章實施,及不得以不正當之方法促使頻道業者對其他平臺給予差別待遇。
- 宜具體規劃並落實寬頻網路建置,以提供數位加值及寬頻上網服務。
- 針對光節點、同軸電纜網路主幹線之放大器等設備,應優先安裝不斷電系統( UPS )之逐年提升計畫。
- 請持續提供低收入戶、預繳收視費用訂戶及申裝有線廣播電視服務之用戶等相關優惠方案。
- 請持續提升公用頻道與地方頻道之使用效能及內容多元性,並提升與地方公益團體或學校合作製播內容之比例,以落實公用頻道及地方頻道設置之宗旨與精神。
- 應具體規劃並落實本國文化頻道或節目上架之優惠機制,以促進多元傳播需求及弱勢族群傳播權益。
- 應依個資保護相關法規具體規劃並落實訂戶個資、收視行為及加值應用之相關資料蒐集、儲存、處理、利用及保護等作業之明確標準作業辦法及措施。
- (三)3家公司個別行政指導事項如下:
- 澎湖縣澎湖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1) 請持續製作本國優質節目,積極投入在地文化並保留地方特色,並建立在地新聞網,以強化傳播在地資訊與本國文化。
- (2) 應加強工程人員教育訓練,提升維修效率及服務品質,加強收視訊號清晰度及穩定性,以維護用戶收視權益。
- (3) 為保障澎湖縣七美鄉、望安鄉等2離島民眾收視權益,建議積極提升數位節目訊號品質。
- 金門縣名城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1) 請持續製作本國優質節目,積極投入在地文化並保留地方特色,並建立在地新聞網,以強化傳播在地資訊與本國文化。
- (2) 建議以官方網站等多元之資訊宣傳管道,積極經營與更新網際網路社群傳播內容,並善用各種溝通管道,以利收視戶資訊查詢及業務推廣,並強化傳播在地資訊與本國文化。
- 連江縣祥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1) 請持續製作本國優質節目,積極投入在地文化並保留地方特色,以強化傳播在地資訊與本國文化。
- (2) 建議以官方網站等多元之資訊宣傳管道,積極經營與更新網際網路社群傳播內容,並善用各種溝通管道,以利收視戶資訊查詢及業務推廣,並強化傳播在地資訊與本國文化。
- (四)前揭3家公司之裝機、復機、移機費與111年度費用相同。
- 二、應提供與申報112年度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時所檢附相同品質之頻道數量及內容,節目頻道數量及內容之調整足以影響收視戶權益時,應依「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辦理,本會並得重新審核其頻道收視費用。
- 三、112年度各項收視費用生效日期前,如已與訂戶訂有契約,原收費低於前開各項收視費用者,應依原契約所定價格收視至契約期限屆滿;原收費高於前開各項收視費用者,112年度各項收視費用生效後,收費不得高於本會核准之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