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卷第1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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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傳統數字  迎接網路通訊時代電信號碼管理簡介

文|顏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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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般人被問到什麼是電信號碼時,相信大部分的人的回答應該是「行動號碼」、「市話號碼」,沒錯,這兩種號碼都是電信號碼,但是公眾電信網路(Public Switch Telecommunication Network, PSTN) 可不只這兩種號碼。傳統的公眾電信網路提供一般民眾或商號老式語音電話服務(Plain Old Telephone Services, POTS),但是受限於用戶使用終端設備(如傳統有線的室內電話機)的功能,只能以輸入數字的方式來識別通信的對象,所以才有現在仍在使用的阿拉伯數字組成的電信號碼。不過,隨著電信用戶的增加、電信網路規模的擴大、電信服務需求的多樣化,原有單純的用戶(電話)號碼已不足以滿足民眾各式各樣的需求,而且由於電信相關技術的進步,電信事業也引入了數位化的網路ISDN(Integrated Service Digital Network),採用新信號系統(第七號信號系統)的智慧型網路(Intelligent Network, IN)等,所以公眾電信網路的電信號碼就不再只有原先的用戶號碼,而變得更多采多姿了。

本文介紹有關號碼分類、號碼計畫、號碼核配、號碼備查及號碼使用管理的規定與內容,以及許多民眾關心的已收回行動通信號碼的再核配問題。

電信號碼分類

電信管理法第68條第1項規定:「電信號碼包含公眾電信網路之編碼、識別碼及用戶號碼。」。這三類電信號碼跟一般民眾比較有關係的是「用戶號碼」及「識別碼」,其中,「用戶號碼」就是電信事業配給用戶的號碼,代表其他人透過公眾電信網路可以撥打的號碼,而「識別碼」(除了特殊服務號碼)其實只是打國際或長途電話時,在撥打的對方電話號碼前面加撥的特定數字,這幾個數字是用來選取特定的業者網路或特定的縣市。至於「編碼」就跟用戶沒有直接的關係,用戶也不會知道,因為它是電信事業間互連互通提供電信服務時,控制網路路由及交換訊息的數字。

圖1為三大類電信號碼下屬的各種號碼。

電信號碼分類
圖1電信號碼分類

一、編碼

1.信號點碼(核配)

信號點碼是指控制語音呼叫的第七號信號系統(Signalling System 7, SS7)的點碼,包含國際信號點碼(International Signalling Point Code, ISPC)及國內信號點碼(National Signalling Point Code, NSPC)。電信事業如果想在公眾電信網路(PSTN)提供以電路交換(Circuit Switch)為主的語音服務或簡訊服務,應先建置第七號信號系統並獲核配SS7信號點碼才可以提供服務。

2.號碼可攜網路碼:14XX(備查)

號碼可攜網路碼由提供號碼可攜服務之電信事業(目前提供號碼可攜的主要提供者是行動網路業者)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備查,號碼可攜網路碼需由攜入業者在攜碼用戶資料庫設定,以便其他業者可查詢路由資訊以完成通話服務。

3.行動網路碼(MNC)及其他系統內碼(備查)

行動通信技術的國際標準制定組織3GPP從GSM網路(即2G)開始利用IMSI(International Mobile Subscription Identity)作為網路使用者識別碼(內建於SIM卡中),IMSI中包含MCC(Mobile Country Code,我國目前使用466)及MNC(Mobile Network Code)作為行動網路(Public Land Mobile Network, PLMN)識別,用於行動網路之互通、識別、交換及控制等正常運作。因我國非ITU會員國,行動通信業者(Mobile Network Operator, MNO)使用MNC需向GSM協會(GSMA)登載,並報本會備查。

二、識別碼

1.國際直撥電話網路識別碼:002(共用)、00X、01X、008(核配)

當用戶撥打國際電話時,可以直接撥打(撥號方式:國際直撥電話網路識別碼+受話國碼+受話號碼)一段式撥號完成通話,其中002為所有業者共用,其他00X(005亞太、006台固、007新世紀資通、009中華電信)及01X(015亞太、016台固、017新世紀資通、019中華電信)則是用來識別特定業者,00X與01X的區別是前者採用電路交換方式,而後者則採用較經濟的封包交換(Packet Switch)的方式完成通信服務,008則為國際直撥的受話方付費電話服務,類似國內080發話方免付費電話。

2.撥號選接網路識別碼:18XY、18XYZ(核配)

18XY或18XYZ(表1)服務供用戶撥打每通長途或國際電話時指定使用特定業者提供之長途或國際網路。

表118XY及18XYZ撥號選接網路識別碼清單
18XY/18XYZ 服務內容 業者
1805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亞太電信
1806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台灣固網
1807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新世紀資通
1809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中華電信
1816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台灣固網
18222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遠傳電信
18268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台灣固網
18288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合昱科技
18338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中華國際通訊網路
18399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上銀全通
18598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北台數網電訊
18778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毅通網絡
18798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是方電訊
18800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宏遠電訊
18855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三聯南頻電信
18866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台灣之星
18868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台灣信通網絡
18881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和宇寬頻網路
18889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台灣新電信
18899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光鍵
18938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遠傳電信
18989國際 / 長途網路服務瑪凱電信

3.地理區域識別碼(業者共用)

以前全國有區分話價區,以地理區域識別碼來區隔不同話價區,民眾撥打不同話價區的電話時,要先加撥2至4碼的地理區域識別碼,計費方式不同於同一話價區內之市內電話,是屬於長途電話話費。目前的地理區域識別碼如下:02(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03(桃園市、新竹縣市、宜蘭縣、花蓮縣)、037(苗栗縣)、04(臺中市、彰化縣)、049(南投縣)、05(嘉義縣市、雲林縣)、06(臺南市、澎湖縣)、07(高雄市)、08(屏東縣)、082(金門)、0826(烏坵)、0836(馬祖)、089(臺東縣)。

我國地理區域識別碼
圖2我國地理區域識別碼

4.特殊服務號碼(核配給特定機關或機構)

(1)緊急電話服務或公眾電話服務(3碼):11X、16X(詳表2)。

(2)急難救助、公共事務諮詢、公眾救助及慈善服務(4碼):19XY(表2)。

表21XY及19XY特殊服務號碼清單
1XY 專線名稱或服務內容 服務提供或支援單位
110 報案專線內政部
113 113保護專線衛福部(保護服務司)
117 報時專線經濟部
118 海巡服務專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119 消防專線內政部
165 防詐騙專線內政部
166 國語氣象預報中央氣象局
167 閩、客、英語氣象預報中央氣象局
168 國道路況專線國道公路警察局
19XY 專線名稱或服務內容 服務提供或支援單位
1910便民服務專線台灣自來水公司
1911申告緊急停電事故搶修及獲知停電訊息服務專線台灣電力公司
1912緊急事故報修與油氣安全與油價諮詢台灣中油公司
1919食安專線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922防疫專線衛福部疾病管制署
1925安心專線(自殺防治專線)衛福部
1950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勞動部
19571957福利諮詢專線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1966長期照顧服務專線衛福部
1968智慧型國道路況語音查詢系統服務專線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
1980張老師張老師基金會
1985國防部服務諮詢協處專線國防部
1988紓困振興專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1991報平安語音留言專線內政部消防署
1995生命線協談專線國際生命線台灣總會
1996內政服務專線內政部
1998金融服務專線金管會
1999院轄市及縣市政府便民服務專線縣市政府

三、用戶號碼(核配)

目前用戶號碼區分語音通信類及數據通信類二類。語音通信類號碼包括市話號碼、行動通信號碼、衛星通信號碼、網路電話號碼、智慧虛擬碼;數據通信類則有物聯網號碼。

1.市話號碼
由市內網路業者提供市內電話服務時,分配用戶使用的用戶號碼。

2.行動通信號碼:090~098
行動通信業者(MNO)提供用戶行動語音通信、簡訊時,分配用戶使用的用戶號碼。

3.衛星通信號碼:0969
由衛星通信業者提供衛星電話服務時,分配用戶使用的用戶號碼。

4.網路電話號碼:070
由網路電話服務業者提供網路電話服務(Voice over IP, VoIP)時,分配用戶使用的用戶號碼。

5.智慧虛擬碼:0A0、099

(1)虛擬專用網路服務碼:010
此類號碼用於提供不自建專線的企業用戶虛擬專用網路服務。

(2)諮詢費率服務碼:020
此類號碼是提供與市話費率相比為較高費率(premium rate)之服務,適用於:會議專線、專業諮詢、仲介節目、募款節目等。

(3)信用式電話服務碼:030
也稱作記帳式電話服務。用戶利用任何通話設備,如一般市內電話、公用電話、行動電話等電信終端設備,輸入帳號和密碼後撥打電話,所產生的通話費用歸屬帳號持有者。目前國內已無業者提供此項服務。

(4)一般費率服務碼:050
此類號碼是提供與市話費率相同之語音服務,適用於:電話投票、大量撥放、全區統一撥接碼等。

(5)受話方付費服務碼:080
此類號碼是提供發話方免付費、受話方付費之通話服務,一般是用於企業提供的免付費客服電話。

(6)個人號碼服務碼:099
此類號碼是提供用戶將099號碼對應至任何通話設備(如一般市內電話、公用電話、行動電話等),用戶可以用099的個人號碼透過對應的通話設備接聽來話。

6.物聯網號碼:040
由電信事業提供用戶終端物聯網號碼用於機器通信服務(Machine-Type Communication)識別(如控制信號簡訊)之號碼,惟電信事業應確保簡訊僅用於機器通信服務用途,因為配給終端的號碼且僅用於機器間通信,因此終端的使用者或用戶不需要知道物聯網號碼。

電信號碼計畫

電信號碼計畫指電信管理法第68條第2項規定訂定的「公眾電信網路號碼計畫」,只有規劃編訂與一般民眾使用電信服務相關的「識別碼」及「用戶號碼」,至於「編碼」則用於電信事業間互連互通提供電信服務時,控制網路路由及交換訊息,與使用公眾電信服務的民眾沒有直接的關係;且「編碼」與電信網路技術有較大的相關性,採用不同的技術可能就要用不同的「編碼」(如2G、3G網路各有多種不同的技術標準),較不適宜編訂到電信號碼計畫。

電信號碼核配或備查

電信號碼屬於國家資源,為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時,用來維持公眾電信網路互通、識別、交換及控制等正常運作所需之號碼;因此,電信號碼除「特殊服務號碼」是直接核配給相關機關或機構外,由電信事業向本會申請核配或報本會備查。

依電信管理法第68條第3、4項分別規定:「電信事業使用信號點碼或前項公眾電信網路號碼計畫所定之電信號碼,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經主管機關之核配,始得使用;變更時,亦同。」、「電信使用前項以外之電信號碼者,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方式送備查,始得使用;變更時,亦同。」

第一種情形,因為考慮獲核配並使用此類號碼的電信事業是屬於電信管理法中應登記電信事業者或使用電信資源者,應承擔相對較大的義務,於是訂有申請者資格、受理條件、審查事項及核配數量的規定(參見表3及表4);第二種情形,由於屬於備查的電信號碼只有「編碼」(信號點碼除外),如前所述,電信網路的技術標準較多,如果所有的「編碼」都要求須申請核配,不利於電信事業提供創新的電信服務,因此,將相關的「編碼」列為備查。至於同樣屬於「編碼」的「信號點碼」列為需申請核配的電信號碼,其最主要的原因是「信號點碼」的稀有性(我國因為國情特殊,僅有40個ISPC)。

表3電信號碼申請相關規定
核配案一
申請者資格
編碼
(信號點碼)
已登記電信事業(第5條)
識別碼已登記電信事業(第5條)
用戶號碼1.已登記電信事業(第5條)
2.獲核配信號點碼(第17條)
受理條件
編碼
(信號點碼)
不受理申請(第6條)
1.未登記電信事業
2.已暫停營業或終止營業
3.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齊全
識別碼不受理申請(第6條)
1.未登記電信事業
2.已暫停營業或終止營業
3.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齊全
用戶號碼不受理申請(第6條)
1.未登記電信事業
2.已暫停營業或終止營業
3.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齊全
審查事項
編碼
(信號點碼)
審查事項(第8條)
  1. 申請之電信號碼類別是否屬其服務範圍。
  2. 是否載明與其他公眾電信網路互連之網路預計介接點位置。
  3. 信號方式是否符合第七號信號系統之規定。
  4. 是否載明網路內部配置信號點碼交換機之連接架構以及與其他電信網路之連接架構。
  5. 是否載明配置信號點碼交換機之廠牌、型號、數量、容量與功能。
識別碼 審查事項(第12條)
  1. 申請之電信號碼類別是否屬其服務範圍。
  2. 是否載明與其他公眾電信網路互連之網路預計介接點位置。
  3. 是否載明網路內部交換機之連接架構以及與其他電信網路之連接架構。
  4. 是否載明交換機之廠牌、型號、數量、容量與功能。
用戶號碼 審查事項(第19條)
  1. 申請之電信號碼類別是否屬其服務範圍。
  2. 用戶號碼使用數量未達最低使用率標準。
  3. 是否載明三個月以上之用戶成長預測資料。
  4. 是否載明用戶接入網路之架構以及與其他電信網路之連接架構。
  5. 是否載明交換機之廠牌、型號、數量、容量與功能。
  6. 是否載明使用中之預付型、後付型用戶及攜碼移出者使用中之用戶號碼數量資料及出租予其他提供電信服務業者之用戶號碼資料。
  7. 是否以用戶開通資料及話務資料或最近一期帳單等判斷為有效用戶,提出統計信心水準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誤差為正負百分之二、有效用戶比例期望值大於或等於零點九八之公信力單位抽驗報告。
核配數量
編碼
(信號點碼)
  1. 國際信號點碼以一個為限。
    (第9條)
  2. 國內信號點碼至少一個。
    (第9條)
識別碼 識別碼以一個為限。
(第13條)
用戶號碼 核配數量上限(第20條)
  1. 行動通信號碼:首次100萬,再次50萬。
  2. 網路電話號碼:首次20萬,再次10萬。
  3. 衛星通信號碼:每次均為10萬。
  4. 市話號碼:首次每區10萬,再次每區5萬。
  5. 物聯網號碼:首次500萬,再次250萬。
表4特殊服務號碼申請相關規定
核配案二 特殊服務號碼(屬識別碼)
申請者資格
  1. 政府機關(構)、公益社團、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或公用事業(第14條)
  2. 經各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上級直屬機關審核准(第14條)
受理條件 不受理申請(第6條第3款)
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齊全
審查事項 審查事項(第15條)
  1. 是否符合公眾電信網路號碼計畫。
  2. 是否載明戶接入網路之架構及話務進線方式及流向。
  3. 是否載明服務對象、服務提供方式、是否以全國為服務範圍、是否載明服務性質及各合作電信事業服務對象之收費標準。
核配數量 特殊服務碼以1個為限(第16條)

電信號碼使用管理

使用未經本會核配或送本會備查的電信號碼,本會將分別依電信管理法第78條第1項第2款、第80條第1項第11款,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針對電信事業使用電信號碼訂有相關規範(詳見下表),主要規定在電信管理法第70條、第78條及辦法第22條至第24條,其中,電信管理法第70條及第78條中是廢止核配的規定,電信號碼核配及管理辦法第22條至第24條則電信號碼使用之規定。

表5特殊服務號碼申請相關規定
使用管理 電信管理法及電信號碼核配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電信號碼廢止核配
  1. 電信號碼之使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一部或全部電信號碼之核配:(管理法第70條)
    1. 一、無正當理由,自核配使用之日起逾一年未使用。
    2. 二、未依規定繳納電信號碼使用費,經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
    3. 三、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電信事業之登記。
    4. 四、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公眾電信網路審驗合格證明。
  2. 違反管理法第78條第2款、第3款規定,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廢止其使用之核配。(管理法第78條)
電信號碼調整核配 電信事業應配合主管機關調整其所獲核配之電信號碼。(辦法第22條第1項)
因終止營業之用戶號碼核配 因電信事業終止營業之一部或全部,主管機關重新核配用戶號碼予其他電信事業時,受核配之電信事業,應保留用戶號碼六個月供原用戶申請使用。但物聯網號碼不在此限。(辦法第22條第2項)
電信號碼出租、出借 除用戶號碼外,電信號碼不得出租、出借。(辦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
用戶退租之號碼(熱號)
  1. 用戶退租之號碼除物聯網號碼外應保留三個月。(辦法第23條第1項第2款)
  2. 用戶號碼保留期限,經新用戶同意者,不在此限。(辦法第23條第2項)
電信號碼統計 電信事業應按月更新租用及退租之用戶號碼統計資料,並至少保存三個月。(辦法第23條第1項第3款)
黃金門號
  1. 電信事業於主管機關核配用戶號碼後,應訂定除物聯網號碼外之黃金門號選號原則,並於實施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
    (辦法第24條第1項)
  2. 選號原則應包含附表之基本選號原則;電信事業列入選號原則之用戶號碼,應以拍賣或付費選號方式提供用戶租用。
    (辦法第24條第2項)

已收回行動通信號碼的再核配

本會時常接獲民眾陳情申辦本會已收回行動通信號碼的案件,大家一定想知道是否有可能再申辦本會已收回的行動通信號碼?如果可以,該向誰申辦?第一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本會已收回的號碼可透過再核配的方式再核配給該通信號碼「原獲核配業者」;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只能向該通信號碼「原獲核配業者」申辦,本會或任何其他業者均無法受理此類申辦案件。

民眾如果要申辦本會已收回之行動通信號碼,涉及已收回行動通信號碼之再核配,應該由原獲核配此號碼的業者依「電信號碼核配及管理辦法」規定向本會申請再核配。因為各家業者都有被本會收回的行動通信號碼,最近幾年業者申請核配之行動通信號碼,本會均優先核配各業者以前收回之行動通信號碼。因此,民眾如果想申辦已收回行動通信號碼,仍應請多加留意或洽詢原獲核配該通信號碼的業者該門號是否已重新核配予該公司,以辦理後續申裝事宜。

結語

自有電話服務以來,電信號碼在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上一直扮演著輔助的角色,因為它一開始即提供人與人之間語音通訊服務識別(identifier),民眾使用電信服務,當然要知道對方的電話號碼,而不像無線廣播、電視等廣播服務,不必管接收服務的對象是誰。本文介紹的電信號碼有一個共通點,即大部分的電信號碼都跟語音通訊服務有關係,因為原有的語音服務受限於通信技術,網路建置成本較高,一直以來也只有取得許可或特許經營的電信事業可以提供;不過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通訊技術的進步,已可透過網路電話VoIP的技術提供語音服務,通信的雙方也不需要電信號碼來識別彼此,其提供者已經不再侷限於傳統的電信事業。

當有一天沒有老式的電話服務POTS,通信服務(包含語音服務)只出現在網際網路時,這些阿拉伯數字組成的電信號碼可能就得功成身退,因為在網際網路的通信人們已經不必再透過像傳統的電話機的終端通信設備,只能輸入數字作為通訊對象的識別方式,到那時候,如果有人還想使用數字的電話號碼來識別身分,應該也是出於他對往日美好回憶的一種緬懷方式吧。

(本文作者為射頻與資源管理處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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