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卷第1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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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網路人權  降低數位落差國際網際網路焦點議題
―專訪TWNIC董事長李育杰、執行長黃勝雄

文|顏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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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 )是一個非營利性財團法人機構,以超然中立及互助共享網路資源之精神,提供註冊資訊、目錄與資料庫、推廣等服務。由於網路資源涉及全世界,因此TWNIC的任務也是促進、協調全國與國際網際網路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並爭取國際網路資源及國際合作之機會。另外,TWNIC也負責協助推展全國各界網際網路應用之普及,提供國內完整之域名註冊、IP位址分配服務、協助推廣網路應用之普及,為我國網際網路事業提供最佳服務。

以下是專訪TWNIC董事長李育杰、執行長黃勝雄,針對國際性組織ICANN(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Names and Numbers )和APNIC( Asia-Pacific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re )所扮演的角色與重要工作,對全球網際網路影響的觀察。

Q1:ICANN和APNIC在全球網際網路扮演的角色、功能與重要性為合?兩者的關係為何?

ICANN 為非營利全球化國際機構,1998年10月成立於美國加州,主要負責運營網際網路中的網域名稱系統)DNS, Domain Name System)、協調網際網路唯一識別碼)IP位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es)的分配和指定、認證通用頂級網域名稱)gTLD)受理註冊服務機構)Registrar)以及開放新頂級網域名稱)New gTLD)。

在政策制定流程部分,有別於傳統政策由上而下的制定過程,ICANN採取多方利益共同體參與模式)Multi-stakeholder Model),將個人、企業、非商業利益組織及政府置於同等地位,並以全體ICANN社群為基礎,形成政策決策,以符合全球網際網路結構「無國界」「對所有人開放」的特點。

2016年全球網際網路治理權移轉,通訊協定功能移轉給 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P位址分配功能移轉給區域網路註冊管理局 RIRs)Regional Internet Registries),ICANN主要功能以全球域名系統管理為主。

至於APNIC,是全球五大區域網路註冊管理局之一,成立於1993年,總部設於澳洲布里斯本,負責亞太地區IP位址、自治系統號)ASN)的分配並管理一部分根域名伺服器鏡像,提供全球性的支持網際網路操作的分派和註冊服務。

APNIC是一個基於會員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會員包括國家級網路資訊中心)NIR, National Internet Registry)、網路服務提供商和企業公司等,主要任務在於確保亞太地區的 IP 位址)以及相關的數字資源)得到有效的監督管理。APNIC負責亞洲太平洋區域56個經濟體,分為東亞、南亞、東南亞、太平洋、中亞等五區,其中東亞區域包含中國大陸、北韓、香港、日本、澳門、蒙古、南韓及台灣。

網路是一種高度自治的環境,它能共治、共榮、共享,所以這其中存在許多利害關係人,大家都是各言爾志,各自有關注的焦點。TWNIC是一個高度專業的機構,一路以來從國際會議的參與,到進入ICANN或APNIC其實是件相當不容易的事情,我們覺得很幸運有一群人一直在這裡努力經營。舉例來說,我們過去參與的國際事務,當時比較多的討論是《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規範,TWNIC的國際事務小組花很多力氣去了解如何做才不會違反個人隱私。

Q2:ICANN和APNIC近期聚焦在哪些重點工作?成果如何?

近期ICANN重點領域包括國際化域名)IDN, Internationalized Domain Name)、第二階段EPDP)Expedited Policy Development Process Phase2)及開放新頂級網域名稱與相關規劃政策等3項,其中為因應歐盟實施GDPR之EPDP,是近期最為重要的工作。

ICANN建立WHOIS機制,向全球網路社群提供域名註冊資料之查詢服務,透過WHOIS就可以知道這個IP Address是誰註冊?在哪個國家或城市?有效期限何時?但在歐盟實施GDPR後,ICANN註冊機制亦受GDPR規範,有沒有可能透過WHOIS機制交叉查詢透漏出個資?因此ICANN通過《gTLD 註冊資料臨時規範》,希望既符合GDPR法律規範,也繼續維護原WHOIS查詢機制的基本精神。

此外,新泛用型頂級域名準備要開放,因此ICANN也需要著手準備相關政策的制定,目前草案已大致完成,等到透過廣泛討論後,凝聚利益相關人的共識,後續速度會更快。

至於APNIC,這幾年主要推動IPv6、RPKI以及網路普及。包括透過教育訓練、研討會推動IPv6普及化;推動ISP導入PRKI,防止網路路由攔截,透過高密度地與業者接觸,有效達到資安通告效果;在網路普及部分,成立APNIC 基金會,推動偏遠國家網路普及服務,包含教育訓練、協助設立CERT資安通報系統、協助設立網路交換中心等。

Q3:因應上述ICANN和APNIC的重點工作,TWNIC是否有相對應的發展及未來規劃?

TWNIC將從強化國際合作、推動New gTLD、IPv6、RPKI業務著手,ICANN針對歐盟GDPR已通過《gTLD 註冊資料臨時規範》,目前TWNIC就繼續依循往下做,在國內也會針對New gTLDs舉辦相關教育訓練,一旦ICANN規範公布之後,我們就可以趕緊跟上腳步。

若談到New gTLDs,我國可以從「企業對申請新頂級域之需求」、「政府作為申請人之需求」兩方面著手。在企業方面,根據TWNIC去)2020)年調查研究發現,多數企業表達願意申請品牌頂級域名,但仍有多數企業不知道新頂級域名申請的相關資訊及相關資源。在政府方面,在下一輪開放時,政府單位可以從國家數位發展層級來進行更為關鍵性之策略考量來申請頂級域名,需求點可以著眼於數位國土、資安、數位轉型等面向。

TWNIC是我國唯一統籌頂級網域名稱)Top-Level Domain Names)註冊的非營利組織,也將從下列幾個方向輔助:一個是針對政府部門,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進行公共領域利益名稱的保護;另外則針對業界,尤其是品牌商,對於這部分專業知識薄弱,TWNIC也會提供專業技術建議,或協助擴大品牌在國際網域上的能見度;目前TWNIC也會針對ICANN提供的相關新資訊或發展趨勢,進行教育訓練及辦研討會。

Q4:近年國際IPv6網路的使用量明顯增加,主要驅動力有哪些?您如何看待未來IPv6發展?

目前IPv4被廣泛使用,近幾年常聽到的IPv6,被認為取代IPv4的下一代網路協定,主要是擔心的是IPv4位置不夠使用,因此規劃IPv6。事實上,因應全球 IPv4 短缺, IETF在1994年即指定IPv6為下一代通訊協定標準,目標是取代IPv4,2011年由網際網路協會組織贊助的公開測試世界IPv6日)World IPv6 Day),今年即將邁入第十年。2016年之後,連續5年每年以將近5%的成長率穩定攀升,到2020年底全球IPv6使用率已經超過34%。若依個別國家來看在2020年底,全球已經有28個國家IPv6連網比例超過30%。

許多人都不了解何謂IPv4、IPv6,基本上,IPv4的位址格式採用32位元,能提供2的32次方個位址,不過在網際網路日漸興盛的今日,IPv4依舊消耗殆盡。至於IPv6位址格式採用128位元長度,能提供2的128次方個位置,遠遠超過IPv4的數量。所以IPv6除了在位址數量上大幅增加,同時也改進了安全性等問題。

目前IPv4與IPv6是併行的,但要維繫兩套系統難度較高,又因物聯網興起,未來應該只會保留IPv6,就能滿足大家對IP位址數量上的需求,而在安全上的防護也較高,這同時也是回應大家對資安的重視。

而TWNIC針對IPv4到IPv6轉化的過程,也會舉辦教育訓練,希望擴大年輕人參與,請曾經在國外參與相關議題的老師將資訊分享給大家,也可以讓更多人知道網際網路在國際上的現況及未來趨勢。

除了IPv4到IPv6之外,很多人都不知道IP Address這件事情。在網路世界每個IP Address都必須是獨特性的,不能隨意去被竄改,所以必須要有認證機制。這也就是網路賦予從ICANN到APNIC,分到TWNIC的任務,讓大眾明白IP Address為什麼要去註冊、要被驗證,驗證後才能使用,這也是TWNIC很重要的責任。

Q5:ICANN及APNIC都採用利益相關人(Stake Holder)制度來運作,請問您認為利益相關人制度的中心理念與原則應該是什麼呢?

主要核心概念還是共有、共治、共享,每個人皆有發言權,數位化的網路社會,不管產業、經濟等基礎建設,或人權或隱私,每個人考慮問題的面向皆不相同,很難有一個全面性的說法。因此採用利益相關人的制度較為公平,也可以讓很多議題能充分被討論,收攏多方意見,相較之下更為全面與客觀。以國際企業來說,都會派同仁參加,因為唯有清楚掌握政策定案的方向,才不會因為一點點偏頗,影響到公司的利益。

Q6:針對網際網路管理,有哪些建議呢?

TWNIC是非營利的組織,但具有因為網域名稱註冊而創造出特殊的收費機制,因而產生獲利,但也正因有這些獲利,才能支撐組織參與國際上的網路治理,譬如參加國際研討會,參與國際上討論的議題,這些都可能影響我國的權益,也同時保護了台灣的網路資產。從這個角度來看,TWNIC對台灣的網路治理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但也牽涉到資安問題,所以在網際網路的管理上最重要的建議就是,資安一定要做得好。

其次就是數位落差及網路人權,以網路霸凌來說,是否應該做一些規範,例如不能有仇恨性的言論,這或許跟言論自由有所衝突,但自由還是應該需要有所規範。

網路要自由發展,網路行為的規範就會自然形成,這比較像是治理。網路霸凌發生,大家會開始討論甚麼叫仇恨性言論?可否用多個帳號去攻擊別人?又牽扯到假帳號的問題。如果你的帳號變成殭屍網路的一部分,控制幾百萬個帳號,就可以發起事件,在網路治理上也會形成傷害,而這背後還是資安問題,被入侵者一般時電腦還是正常運作,需要時才會被利用,回到源頭,資安還是基本功也需要持續關注。

如何維持網路人權,留意數位落差,數位落差在於年齡及城鄉上,若能針對偏鄉地區服務,降低數位落差,做好網路基礎建設,未來不管是5G的應用,遠距學習也可能做得更好。我們也正面期待,當基礎建設完備後,未來可以在家裡做非常多事情,包括遠距教學及遠距醫療,由此可見網路確實是未來社會發展所必要的,每個人都應該享受到,若沒享受到可能就會產生不平等的狀態。

未來的網路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從資訊安全,到基礎建設落實,到應用服務兼顧平等,另外就是價格的問題,譬如之前TWNIC做過網路使用行為調查,民眾會關心電信費,未來若虛擬實境在家上課講究臨場感,若電信費很貴的話,也會造成不公平,有人無法消費得起,如能保障基本量,到時需要更多的享受就可以多付費,這是未來需要去討論的議題。

李育杰
|現任|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董事長、
中央研究院資通安全專題中心執行長
|經歷| 國立交通大學理學院副院長
台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特聘教授
台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副教授
台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助理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資訊工程系助理教授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計算科學系研究助理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計算科學系助教
黃勝雄
|現任|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執行長、
亞太網路資訊中心董事
|經歷| 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網路組組長
美國Public Interest Registry公司董事
ICANN位址委員會副主席
東海大學資管系兼任助理教授
亞太網路治理論壇(APrIGF)MSG委員
香港.asia頂級網域註冊管理局諮詢委員
ICANN根域中文標識生成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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